第三章 文史资料委员会第一节 机构职能 人民政协的文史资料工作,是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任务是向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成员、各界爱国人士和他们所联系的群众,征集近、现代历史资料,经研究整理后编辑出版。其特点主要是征集历史当事人的亲身经历、亲见、亲闻的“三亲”资料。
政协文史资料具有存史、资政、团结育人作用。通过文史资料的编辑、出版、发行,匡史书之误,补档案之缺,辅史书之证;可以使人们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教训;可以团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共同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贡献力量。
一、工作机构 文史委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主任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全体委员会议。
文史委下设文史资料编辑部(文史办公室),是文史委的具体编辑出版部门兼办事机构,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编辑及工作人员若干人。
1986年初,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的前身)的组织领导与五届委员会初期相同,仍由王明贵任主任,王肇治、王景任副主任。
1986年12月,经省政协五届第十八次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更名为文史资料研究工作委员会。
1988年8月,经省政协六届第四次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将文史资料研究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文史资料委员会。
1996年2月,经省政协七届第十六次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文史资料委员会与学习外事委员会合并,成立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具体内容见本篇第五章)。
二、工作职能 政协文史资料征集的时限在1988年以前为:上限始于晚清戊戌变法,下限止于建国之前。随着新中国成立前的“三亲”史料越来越少,从1989年开始,征集新中国成立后的史料工作开始提上日程。
文史资料委员会(以下简称文史委)是省政协的一个经常工作机构,由省政协常委会选定政协委员中熟悉文史资料工作的委员和社会各有关方面热爱文史工作的专家、学者组成。
文史委的职责是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依据政协组织的特点,负责计划、组织和推动全省近代、现代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回忆资料的撰写、征集、整理、研究、编辑、出版工作。
黑龙江省政协五届委员会至七届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表 表4-2
届次 | 职务 | 姓名 | 备注 | 五届委员会(后两年) (1986年1月~1988年3月) | 主 任 | 王明贵 | 副主席兼,1986年12月离职 | 包 琮 | 副主席兼,1986年12月任职 | 副主任 | 王肇治(副主席兼)、王 景 | | 孙秉德、李 敏(女、副主席兼)、 戚贵元、傅振桐、谭方之 | 1986年12月任职 | 六届委员会 (1988年3月~1993年1月) | 主 任 | 张 厘 | | 副主任 | 傅振桐、谭方之、单荣范、李铁醒、 褚德新、金宇钟、孟宪章 | | 于书林 | 1989年3月任职 | 七届委员会(前三年) (1993年1月~1996年2月) | 主 任 | 祝 平 | | 副主任 | 杨彦平(女)、张第东、韩振海、 王振琦、褚德新 | | 王洪杰 | 1993年11月任职 | 侯云章 | 1995年8月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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