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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视察与考察

第三节 视察与考察



省政协副主席张厘(右)率视察团视察哈尔滨市工读学校

  1989年5月,法制委组成了廉政视察组,由省政协副主席张厘任组长、省政协常委刘凤舞任副组长。先后到省直和哈尔滨市的监察、检察、公安、法院、工商、审计等8个单位及哈市道里区农贸市场和呼兰县,就廉政建设问题进行了视察,写出了题为《坚决铲除腐败、重在敢于下手》的视察报告,报送省委。在视察报告中,为了贯彻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惩治腐败的要求,对难以遏制的腐败现象和滋生腐败的原因做了较全面的分析,共提出了铲除腐败的8条建议:一是全党上下要一起抓;二是治乱世要用重典,惩治腐败不能手软;三是把从严治党的口号变成实际行动;四是制止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把解决社会分配不公作为一个重点来抓;五是改革纪检、监察体制,形成独立高效的监督机制;六是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使监督形成网络化、制度化、规范化;七是强化人民民主专政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八是把惩治腐败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常抓不懈。这份报告先后在《黑龙江日报》《生活报》上摘要发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第2673期)予以刊用,引起了各方面的重视。
  1990年1月,法制委为支持、协助省委和省政府贯彻落实全省《整治社会治安总体作战方案》,对哈尔滨市的社会治安情况进行了视察。在副主席张厘带领下,委员们先后深入到哈尔滨市、区公安局、看守所、派出所、街道居民委及哈尔滨火车站、营业性舞厅等公共场所进行视察。发现哈尔滨市的看守所人犯爆满,监舍拥挤不堪,及时写了《政协委员反映》,并给省长邵奇惠、市长宫本言写信,建议解决监舍问题。邵奇惠很快作了批示,责成省、市财政、计划部门研究解决。事后,还写了《抓基层打基础,既治标又治本》的视察报告。邵奇惠在报告上作了批示,要求省公安厅“认真落实”,《黑龙江日报》摘发了消息。省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这个报告提出的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在长远建设上多下功夫;抓住薄弱环节,迅速改变面貌;搞好公安队伍的自身建设;对公共娱乐场所要加强管理;哈尔滨看守所监舍狭小,影响正常的管教工作等5点建议,具有普遍性,并将报告全文转发各地、市、县有关部门参考。
  8月,法制委组织委员对哈尔滨市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试行)》的情况进行了视察,写了《政协委员反映》,对食品卫生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3点建议。《黑龙江日报》对这次视察作了报道。
  下半年,应有关部门邀请,组织委员分别参加了省政府和检察院组织的“整顿公司”“治理松花江水污染”和“纠正交警队伍的行业不正之风”等项视察。
  1991年,法制委分别就“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二五普法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法院如何为经济建设服务”等问题进行了两次视察。对视察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作了反映,并在《黑龙江政协报》上撰写文章,提出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必须抓行头”“普法宣传要防走过场”“人民法院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等意见和建议。
  1992年8月,针对社会上青少年犯罪增多的情况,法制委组织委员分别视察了省及哈尔滨市的劳教所和少年犯管教所,对全省青少年犯罪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提出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建议。并形成了视察报告,报送省政府。
  1993年6月23日,由省政协常委、法制委主任胡成全带队,副主任曲更非、吕振涛、焦喜贵及委员等一行14人参加的视察组,到松花江地区玉泉劳改支队视察。这是新一届法制委员会组织的第一次视察活动。玉泉劳改支队副支队长王显武向委员们作了工作汇报。胡成全主任代表视察组,对劳改支队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玉泉劳改支队在工作条件艰苦、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工作做得有声有色是很不容易的,这说明支队的领导班子是团结有力的,干警的素质也是比较高的,希望玉泉劳改支队发扬好的传统作风,努力工作,争取更大的成绩。对劳改支队存在的现实困难,政协有责任向有关部门反映。委员们还视察了劳改支队的监舍、食堂、特殊学校校舍,并参观了特殊学校的教学成果展览。
  9月4~27日,以省政协副主席陈文志为组长,法制委主任胡成全、副主任曲更非、裴云龙为副组长的省政协法制视察组一行10人,到佳木斯、鹤岗等7个市县以及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技术监督局、省税务局、省工商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就政府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情况进行视察。其目的是,视察了解执法部门在法律、法规实践中,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中的情况,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在全省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1994年8月,为推动全省边境贸易健康有序的发展,法制委组织两个视察组分别由主要领导带队,到牡丹江、黑河、绥芬河、东宁、逊克等市县,就边境贸易情况进行了视察。针对视察中了解的边贸管理失控、秩序混乱、效益下滑等问题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形成视察报告,报送省政府后,受到省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的重视,为全省边境贸易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
  粮食、副食品价格是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1995年11月,法制委组织委员就全省粮食、副食品价格问题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分别由省政协副主席陈文志、赵士杰带队,先后到哈尔滨、双城、肇东等地听取有关部门汇报,组织居民座谈。视察报告根据全省粮食、副食品价格涨幅高、涨势强劲的问题提出了《采取有力措施平抑物价》的建议,视察报告送省政府后,受到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哈尔滨市政府为落实委员的建议,采取政府补贴等措施平抑元旦、春节期间粮食、副食品的价格。
  1996年10月,社法委组织视察组分别就严打斗争和政法队伍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以及村级妇代会主任工资待遇偏低和退有所养问题,到哈尔滨市及南岗、道外两个区的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妇联等单位进行了视察,还与街道委主任进行了座谈。视察结束后,将视察中所了解的情况以及委员们所提出的问题及时反映给省政协办公厅进行汇总后报送省委、省政府。
  1998年8月下旬,社法委主任梁宝德带领视察组,到镜泊湖管理局进行了视察。视察中了解到,由于镜泊湖湖面保护不利和管理体制不顺等诸多原因,镜泊湖水质季节性污染呈恶化趋势,水质前景令人担忧。针对这一问题,视察组提出了《镜泊湖湖区管理专项法规应尽快制定》的提案,建议有关部门把镜泊湖景区的保护和管理纳入法制轨道,理顺管理体制,使湖水的管理做到有法可依。省建委及时给予了认真答复,并决定于1999年组织起草《黑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使包括镜泊湖在内的黑龙江省各级风景名胜区的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纳入法制轨道。
  10月下旬,社法委组织部分委员在社法委副主任陈春英带领下,视察了省监狱管理局女子监狱。听取了女子监狱领导有关监狱管理和犯人的改造及生活情况的介绍,还参观了犯人劳动改造车间和监舍。视察后,写出《关于提高妇女群体素质,预防妇女犯罪》的提案,转给有关部门。
  12月,社法委组织视察组在社法委副主任孙洪志带领下视察了道里公安分局看守所。视察组在座谈中对道里区公安分局看守所几年来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如何继续严格依法管理,进一步加强干警队伍建设,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1999年7月,社法委组织视察组,在社法委主任梁宝德带领下,对黑河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视察。在听取当地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介绍之后,又实地视察了逊克县、黑河市瑷珲区林业局所属林场和江岸保护情况。视察组就黑河市在“退耕还林”中有关群众利益问题写出建议,以《政协信息》形式报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


社法委组织委员视察宝清县严打整治工作

  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就审判机关司法公正问题进行视察。司法公正不仅是各级审判机关要达到的工作目标,也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各级法院在审理各类案件中,由于个别审判人员的素质因素,致使少数案件存在司法不公现象,不仅引起群众的不满,也引起政协委员的关注。社法委根据委员的建议,组织委员于9月7~9日,由省政协副主席曹亚范带队,就法院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以及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环境问题,视察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委员们在视察中对全省审判机关近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总的认为各级法院的工作有了很大起色。特别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定》,认识明确,态度坚决,把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统一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高度,采取有力措施强化了全省审判机关干警队伍的建设。经过队伍集中整顿,全省审判机关的工作又有新的起色,不仅进一步明确了审判机关为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环境,为全省“搞好二次创业,富民强省”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证的指导思想,而且在规范办案程序、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等方面都有很大改进。委员们在视察中还就审判机关司法公正、提高审判人员素质和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等方面提出许多中肯的意见、建议,受到高院、中院、基层法院的肯定。
  2001年10月,为推动全省严打整治斗争的深入,社法委组织部分政协委员,会同省检察院有关部门和省民革、民进、民建等民主党派,对全省基层公安机关进行了视察。视察以公安机关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情况为重点,深入到哈尔滨市的南岗区、五常市、双鸭山市、宝清县等地,面对面地听取了基层公安机关严打整治斗争开展情况,视察了严打整治斗争成果展览。参加视察的委员在对战斗在第一线的干警进行慰问的同时,对当地党政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加大经费和科技投入,调整干警工作强度等问题向党政部门提出建议,受到基层公安机关的好评。


社法委组织委员在双鸭山市公安看守所视察、座谈

  进入21世纪以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的犯罪,已成为社会和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问题。10月,社法委组织委员对黑龙江省少年管教所进行视察,并同负责管教的公安干警就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一社会问题进行座谈。委员就强化管理、强化法制教育、强化社会各界的帮教等方面问题向少年犯的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2003年,社法委为落实省委“两风”(党风、工作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协助省委、省政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促进龙江经济和社会发展。按照省委的要求,6月,由省政协副主席曹亚范带队,组织部分在哈省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和有关人士,对省建设厅、省建设银行等6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工作进行了视察。委员们在充分肯定各单位贯彻省委的部署取得的成绩基础上,还就如何深入持久搞好“两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治本措施提出意见、建议。视察报告在7月4日以省政协党组文件报送省委、省政府后,引起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7月7日,省委书记宋法棠在视察报告上作了“请常委同志阅,视察认真,所提建议也很好,在今后工作中予以吸收”的批示。政协委员进行“两风”建设工作的视察,对指导全省“两风”建设工作引向深入、取得实效起到很好地推动作用。
  2004年8月,为贯彻执行法律关于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防止和纠正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社法委组织委员就公安机关看守所执行法律的规定进行视察,先后视察双鸭山、饶河公安机关看守所。委员就执行法律存在的问题,以及监所管理提出意见、建议,受到有关部门的肯定。
  2005年,社法委没有进行视察与考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