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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会议与协调

第四节 会议与协调


  1987年4月23日,民宗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在省政协召开。宋善玉、包文忠等14名委员出席了会议,民族组、宗教组成员列席了会议。
  省政协副主席李敏主持了会议并讲话。
  会议讨论研究了《黑龙江省政协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要任务和职责(讨论稿)》和《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1987年工作要点(草案)》
  会议认为,省政协民宗委是为了适应新时期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需要而新组建的,在省政协常委会的领导下,负责联系和组织有关委员和工作组成员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机构,它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全国政协章程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规定,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开展工作,为统一祖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方面的方针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的安定繁荣;负责组织省政协委员,特别是在哈委员和民族、宗教组成员,就国家和省内的政治经济及人民群众关心的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进行协商,通过专题调查、专题座谈、专题协商等多种形式,发挥民族、宗教界的人才优势,为两个文明建设献计出力。
  会议认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思想和省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精神,省政协民宗委1987年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界委员(成员)的人才优势,为促进民族团结和民族地区经济的繁荣发展,为维护宗教区域稳定,推进两个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1987年,民宗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促进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落实。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大部分已得到落实。对尚未落实的遗留问题,民宗委协调有关部门积极组织落实。先后走访了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东正教、佛教,分别同各宗教有关人士就落实宗教政策遗留问题进行了座谈。对各宗教提出的要求,分门别类有重点地催办落实。哈市极乐寺东西跨院在“文革大革命”中被居民占用,在落实宗教政策中,市政府拨专款使大部分居民已安置搬迁,但仍有少数居民搬迁未落到实处,影响了寺庙的维修及宗教活动。民宗委根据这个情况,会同省政协提案办公室、哈市政府督办室,走访有关单位,把居民安置搬迁落到实处。至8月,极乐寺东西跨院居民安置搬迁全部结束。
  省满语研究所的组建,为抢救满语失传断档提供了组织保证。研究所成立几年来,由于人员编制少,有些研究业务没能很好地开展,民宗委与省编委研究协商,很快解决了人员编制问题。
  1988年,民宗委抓了宗教房产政策的落实工作。依兰县慈云寺“文革大革命”中被占用,虽经有关部门多次要求,始终没落实解决。1988年在省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张庆书委员提出落实慈云寺的提案之后,省政协副主席李敏亲自到依兰县抓落实工作,经多方协调,终于落实归还佛教。
  哈市南岗区东大直街47号原是省天主教主教府座堂,“文化大革命”中被占。省天主教主教、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副团长、省政协常委王瑞环从1984年开始,多次以提案形式,要求将南岗区东大直街47号房产归还天主教,但始终未得到解决。民宗委根据王瑞环主教的提案和广大教徒的要求,抓了教堂房产的落实工作。省政协副主席李敏和民宗委的其他领导,亲自深入到基层,听取有关部门的汇报,走访有关人士进行座谈了解。在此基础上,于10月12日,在省政协召开了有省、市宗教主管部门负责人和省委统战部、哈市政府领导参加的座谈会。会议根据中央和省政府关于落实宗教房产政策的文件要求,对落实南岗区东大直街47号天主教堂问题统一了思想。一致认为天主教堂归还问题符合中央和省政府的文件要求,是进一步落实宗教房产政策问题,就此形成了会议纪要,并以省政协《送阅件》形式发出。在此基础上,12月7日,李敏副主席再次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碰头会,了解落实的进展情况。
  1989年,民宗委继续抓好天主教房产的落实工作。5月,省政协民宗委会同提案委,组织委员到哈尔滨市政府就天主教主教府归还问题进行视察。市政府提出了两条解决方案:一是折价付款;二是易地动迁,需经费650万元。根据哈市目前的财力,只能承担400万元,其余250万元请求省政府帮助解决。参加视察的委员建议,如果采取易地建设方案,须应千方百计降低动迁费和减免土地费,以节省开支。委员视察结束后,民宗委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省政府主管副省长。8月上旬,省政府秘书长王玉夫主持召开了哈市政府、哈市宗教局、省委统战部、省计委、省建委、省财政厅、省政协等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专题讨论了省天主教主教府房产归还问题。会后,省政府副秘书长全玉祥带领有关人员到省天主教爱国会进行协商。省天主教爱国会坚持迁出学校、归还主教府的意见。省政府秘书长又召开了专门会议,提出归还主教府的具体方案--即易地建校,将主教府归还给省天主教。同时确定1991年9月底前将服务学校迁出。此方案经主管副省长同意,在1989年底前落实。后经多次协调,省政协主席王钊多次过问,副主席李敏亲自出面,先后召开3次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办法,并4次组织委员视察督促。经过艰苦不懈的努力,省、市政府拨款460万元(省拨款100万元、哈市拨款360万元),1991年异地建服务学校,于1992年初将主教府归还给省天主教爱国会。
  1989年6月,民宗委参加了黑龙江省民委、佳木斯市政府联合召开的全省赫哲族工作会议。省民委经过反复调查、论证草拟了蒙古、达斡尔、鄂温克、柯尔克孜等民族经济发展纲要,将在1990年付诸实施。会议上重点讨论了赫哲族经济、文化等事业发展纲要。在赫哲族工作会议上,民宗委从政协的角度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要实现民族的繁荣与进步,经济建设和发展教育必须同步进行;二是要实现民族进步,就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道德文化素质;三是必须大力加强赫哲族地区同省内外的联系,各民族之间要加强文化、技术、思想交流,扬弃旧的观念、习俗,吸收新观念,树立新风尚。
  民宗委还协调解决了黑河市清真寺的纠纷问题。黑河市清真寺建于1920年,建国后,经政府批准清真寺拥有寺中庭院的使用权。后来被部分单位陆续占用,还在回民墓地上建了学校,引起回族群众的强烈不满。一些穆斯林群众从1983年开始陆续到市、地、省、国务院上访。为了解决这一问题,11月,民宗委参加了省宗教局、省委统战部、省人大联合组织的落实宗教政策工作组,到黑河市就解决清真寺问题进行工作。工作组紧紧依靠地委、行署,多次与市委、市政府领导协商研究,同时又多次与穆斯林群众对话,最后由市委、市政府就解决清真寺问题做出了使穆斯林群众满意的决定。至此,历史遗留多年的,也曾伤害穆斯林群众感情和经济利益的问题得到了较圆满的解决。
  1990年,民宗委继续做好宗教房产的协调落实工作。继省天主教府房产落实之后,各宗教团体陆续向省政协民宗委提出协助他们落实宗教房产的要求。
  1月,省政协委员到哈尔滨基督教视察期间,基督教反映近年来进教堂过宗教生活的人剧增,原有教堂已不适应需要,亟待解决基督教庭院被占问题。据了解,哈市南岗区东大直街50号基督教堂,原有庭院面积4225平方米,“文化大革命”期间先后被哈市宗教房产办公室、恒力汽车修配厂、汽车配件商店占用约2400平方米。哈尔滨市民族宗教局解释说,由于历史原因基督教庭院被占用,作为经济收入一方面用于职工的开支,另一方面用于全市宗教神职人员的福利待遇、工资补贴和医疗费用。按目前现状暂不具备一步到位落实基督教全部被占庭院。民宗委又将此意见反馈给省、市基督教会并进行6次协调工作,同意暂时维持现状。


省政协召开民族宗教工作经验交流会

  1991年,民宗委以省政协名义召开了全省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经验交流会。为了总结、交流全省各级政协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经验,根据面临的国际、国内新形势,明确今后的任务,进一步推动全省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的开展,民宗委在经过半年多时间深入各市县政协调查摸底、组织典型材料等大量筹备工作的基础上经领导批准,于10月4~6日召开了全省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经验交流会。10个市政协主管主席,4个地区政协工委主任,4个县政协主管主席,市、地政协工作机构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为开好这次会议,还邀请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民委和省宗教局有关领导参加。省民委主任舒景祥、省宗教局局长金宇现在会议上介绍了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情况。
  省政协对这次会议很重视,主席王钊、副主席张厘、李敏、全玉祥、孟传生,秘书长关士勋出席了会议。王钊在会议开始和闭幕时做了讲话,李敏做了会议总结。
  这次会议,是省政协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次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与会的市(地)县政协主席反映:没想到省政协召开这么高规格的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没想到政协民族宗教工作如此重要;没想到有这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在会议上交流的15个经验材料各具特色、各有侧重。在讨论中,与会人员对照王钊主席讲话和典型经验找本单位差距、不足,表示要认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把政协民族宗教工作开展得更好。会议主要解决了以下几个方面认识问题:一是提高了政协开展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民族宗教工作在人民政协中应有的位置和作用,尤其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对维护各民族团结和国家的统一、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防止和反对和平演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政协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范围、对象、重点及方法有了可借鉴的典型经验;三是对各地政协开展民族宗教工作起到推动作用。会议结束后各地政协将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贯彻,有的还调整加强了工作机构。
  民宗委每次在参加各种交流会议之前,都认真地总结民族、宗教工作的经验、体会,并精心准备大会发言材料,受到会议的好评。
  1995年6月,全国政协民宗委在承德召开的“东北、华北地区政协宗教工作研讨会”上,民宗委副主任崔雄杰作了《围绕政协职能、开展宗教工作》的大会发言。会议对黑龙江省1994年以来,由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政府宗教局、省政协民宗委及宣传、公安、安全部门共同建立的宗教联系会议制度,定期交流情况和协调工作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写进了大会总结中。
  1996年8月,在全国政协民宗委召开的“民族地区边境贸易研讨会”上,民宗委副主任黄林所作的《关于黑龙江省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开展边境贸易情况的汇报》,被摘登在《人民政协报》上。
  1998年5月,民宗委参加了在云南召开的全国部分省(市、区)政协第二次民族宗教工作研讨会,民宗委起草的“围绕中心发挥政协职能,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材料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受到与会人员好评。每次会议之后,民宗委都将会议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党组汇报,并及时召开民宗委全体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2000年7月中旬,民宗委主任舒景祥参加了全国政协民宗委在北戴河举办的“全国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研讨班”,26个省(市、区)政协和7个副省级城市政协民宗委的主任或副主任和民宗委办公室主任70余人参加了培训研讨班。全国政协副主席陈俊生在开幕式作讲话;培训研讨班结业时,全国政协副主席阿沛·阿旺晋美看望了参加培训班的人员。全国政协民宗委副主任金鉴、赵延年,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委主任李德洙,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局长叶小文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北京大学的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讲了当代世界民族问题的基本特点和发展趋势,世纪之交的中国民族问题,以及宗教工作的回顾与思考,使与会者深受教育和启发。在研讨过程中,舒景祥从省级政协角度阐述了如何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受到与会人员的好评。
  8月中旬,全国部分省(市、区)政协第四次民族宗教工作研讨会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召开。有17个省(市、区)政协民宗委主任和办公室人员与会。四川、贵州、甘肃和西藏等省(区)政协主管副主席也莅临了会议。与会者就新形势下怎样做好政协的民族和宗教工作以及围绕西部大开发热烈发言,民宗委主任舒景祥以“围绕中心、选准角度,努力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为题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受到与会人员的好评。
  9月,民宗委组织委员赴辽宁参加了“丹东少数民族边境贸易座谈会”,并组织与会者赴朝鲜进行参观。委员根据赴朝的所见所闻和切身感受,认为此行给自己上了一堂生动的改革开放的教育课。中朝对比,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被中国的改革开放实践证明了的真理。只有改革发展,才能使中国不断繁荣富强。
  2001年5月下旬,民宗委主任舒景祥参加了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民委、国家民委、全国政协民宗委、国务院法制办联合举办的《民族区域自治法》研讨班。研讨班结束后,舒景祥向民宗委全体委员传达了中央领导在研讨班上的讲话和研讨班的主要精神,使全体委员充分认识到在当前形式下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8月中旬,全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大兴安岭地区召开。13个市(地)政协分管民族和宗教工作的主席、民宗委负责人和大兴安岭地区所属7个县(区)政协主席等40余人出席了会议。省政协副主席欧阳吟出席了会议并讲话。13个市(地)政协民宗委的领导在会上会下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互相取长补短。与会人员对此次会议予以高度评价,认为此次会议交流了经验、明确了任务。
  10月中旬,全国部分省(市、区)政协第五次民族宗教工作研讨会在四川成都市召开。有22个省(市、区)政协民宗委与会,就新形势下如何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怎样做好政协民族和宗教工作进行研讨。民宗委副主任李明石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做好人民政协的民族宗教工作的几点思考”为题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受到与会人员的好评。


全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工作经验交流会主席台

  2004年8月,民宗委在哈尔滨、牡丹江市承办召开了全国部分省(市、区)政协第六次民族宗教工作研讨会。此次研讨会规模较大,来自全国29个省(市、区)政协负责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其中有7个省政协主管民族宗教工作的副主席,共110人参加了会议。有28个省(市、区)为大会送交了书面交流材料,有19个省(市、区)政协作了大会发言,介绍了经验。
  为了开好此次研讨会,民宗委对筹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先后3次召开主任会议,研究如何做好会议筹备工作。民宗委专门向省政协党组做了汇报。省政协领导特别重视,副主席欧阳吟多次对会议的筹备工作做出指示。几位秘书长亲自部署。在办公厅及有关各处室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全国政协民宗委办公室主任伊利苏娅会后还专门写来了感谢信。与会人员一致反映,黑龙江省承办召开的这次研讨会是历年来会议搞得最成功、最满意的一次。
  2005年5月,民宗委参加了全国政协在河南召开的“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经验交流会,王传邃副主任撰写的《正确处理我国民族宗教问题,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论文受到与会人员好评。
  9月,民宗委参加了在重庆举办的全国部分省(市、区)政协第七次民族宗教工作研讨会。副主任贾福祥以“宗教的稳定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题做了大会发言,与会人员予以较高评价。通过这些交流活动,委员们开阔了眼界,汲取了经验,拓宽了工作思路,为今后更好的参政议政打下了基础。
  9月,民宗委在伊春市召开了全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工作研讨会。这次会议得到全省各级政协领导的重视,来自全省13个市(地)政协负责民族宗教工作的副主席和民宗委工作人员3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政协副主席欧阳吟到会并就进一步加强民宗委的学习和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作了讲话。各市(地)政协围绕如何做好新时期政协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新时期民族和宗教工作的特点、各地民族和宗教工作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民族和宗教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会人员认为,通过本次会议,交流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表示要为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维护宗教领域稳定做更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