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调研与规定

第一节 调研与规定


  1986年,省政协第五届四次会议以来,每年都邀请各级政协领导列席省政协全体委员会议或常委会议,省政协领导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调研、了解情况,密切与基层的联络。
  1988年,省政协驻会主席和机关干部深入到六十多个市、县(区)政协了解情况,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指导基层政协工作。先后召开了10城市政协主席座谈会和部分市县政协秘书长、主席座谈汇报会。同大庆、佳木斯、牡丹江、依安、宾县、密山等市、县政协进行了双向交流。通过印发《政协会刊》《黑龙江政协报》《工作简报》《政协信息》《送阅件》等材料,对基层政协工作起到了指导和推动作用。
  1989年6月,省政协主席王钊先后到肇源、肇州、肇东3个市县进行了考察。主要了解了工农业生产情况,听取了有关领导的汇报,看了一些工厂和农村,同一些企业和乡村干部进行了座谈,并走访了7户农民。同时,对所到的地方进行了政协工作方面的指导。
  7月,省政协组织委员由省政协副主席李敏带队先后到佳木斯、双鸭山、七台河、依兰、集贤、友谊、宝清、饶河、林口等市、县,调查基层政协工作的情况;通过调查,委员们普遍感到自1988年11月省委政协工作会议以来,各地的政协工作较之过去有了很大起色。党委和政府对政协工作更加重视了,政协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要和突出了,工作更加活跃了。一是各级领导提高了认识,政协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佳木斯市委做出规定,今后每年至少要研究讨论一次政协工作。市政府确定常务副市长、一名副秘书长和办公室分管常务的副主任负责联络政协工作。各区、县除常务副书记联络政协外,又增加了常务副县长、区长负责联络政协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政协驻会主席、副主席编制单列,不占机关编,并给市政协又增加了6个事业编制。所属各县政协也充实了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全市各级政协共增加编制30余人。市委决定每年拨给市政协委员活动专项经费3万元,做出了政协机关干部与其他干部一视同仁,根据工作需要能进能出双向交流,以及市政协可以按比例和有关条件提拔配备正副科级秘书,充分调动了政协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二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基本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基本做到了重大问题协商于决策之前,监督于决策之中,许多市县1989年都先于人大召开了政协全委会,收到很好效果。七台河市委召开四届一次党代会,会议的报告提前一个月拿到政协常委会上协商。委员们提出了31条意见和建议,85%被采纳。三是提案工作有了新的提高。按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制定的“提案工作暂行条例”“提案委员会工作简则”等项制度,分别建立了提案交办催办制度和承办责任制,理顺了办理程序,规范了提案工作,使政协提案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1990年7月20日,省政协办公厅下发了《加强与市(地)县政协工作联系的若干规定》,根据政协章程第二十三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对地方委员会的关系和地方委员会对下级地方委员会的关系是指导关系”的规定。为了加强省政协与市(地)、县政协(简称市县政协)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做出“市县政协关于会议、文件及有关材料、调研、参观、考察、视察的有关规定”。
  8月,为适应新时期的政协工作,省政协在调查研究的同时在全省各级政协推广了海林县政协对干部进行文化、业务培训的经验,有力地促进了政协工作的开展。
  11月初,省政协在调研的基础上介绍了依安县政协党组在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的同时,认真抓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积极促成政协机关干部与党政机关干部的“双向流动”,从而使政协机关出现了新的生机和活力的经验做法。
  11月19~29日,省政协副主席李敏带领工作组到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十八站和呼玛县白银纳两个鄂伦春族乡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先后听取了县、乡党政领导的汇报,实地走访了4个乡村企业、53户鄂伦春族农户和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文化站、卫生院等文化社会福利单位,组织了有90人参加的各类座谈会。同时对当地政协工作进行了指导。
  省政协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委员会期间,省政协领导多次到市县政协调查研究,参加会议,征求意见,指导工作。总结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为地方两个文明建设献计出力的新鲜经验,在常委会上进行大会交流。各专门委员会也加强了与市、县政协的联系,召开专业会议,进行业务指导(具体内容参见第三篇相关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