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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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编纂,力求全面系统、客观翔实地记述黑龙江省旅游业20年来的历史发展过程及整体状貌。
二、本志为黑龙江省第二轮修志规划中《黑龙江省志》分志。
三、本志上限为1986年,下限至2005年。为了更加完整清晰地记述事物发展过程,部分内容超出上限。
四、本志书由“概述”及“旅游资源”“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经营”“旅游管理”篇作为主体结构,以类系事,横排竖写,篇下设章、节、目、子目。此结构设计较之首部《旅游志》的“概述”及“旅游资源”“旅游设施”“旅游经营”“旅游管理”篇主体结构既有承继,也有变革和完善,其显著标志是新增设了“旅游区(点)”篇。与此相应地编者秉持“以类系事”原则,将首部《旅游志》中“旅游资源”篇之内容(实为有关旅游区点的记述),纳入本志的“旅游区(点)”篇,并统筹加以重新编撰。
五、本志使用的统计数字以省统计局公布的为准。省统计部门缺遗的数字,以相关部门核定的为准。
六、本志资料来源,以省旅游局的档案资料、相关处室和全省13个市(地)旅游局、省森林旅游管理局、省农垦总局外事旅游办公室提供的资料为主,部分源自旅游信息网、旅游书刊、报纸资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