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概述

概述


  黑龙江省地处祖国东北边陲,独特的地理区位、气候条件、自然生态、人文历史,赋予了黑龙江省自然、神奇、瑰丽的特质。黑龙江省是一个旅游资源大省,但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束缚,旅游业发展滞后,长期处于全国的“冷线”地位。1986~2005年,随着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深入发展,省、市(地)各级人民政府,解放思想,转变计划经济模式和发展理念,以市场经济为导向,改进和加强对旅游业的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布局,统筹旅游各业,加大政策、措施、资金等扶持力度,推动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使全省旅游业发生了质的飞越,“转型”升级成效显著,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由旅游资源大省跃升为旅游经济大省,成为全国旅游业发展最快的省份之一。


  1986~1995年,是黑龙江省旅游业从接待事业型向经济产业型转变的时期。
  黑龙江省是国家的老工业基地,受传统计划经济模式和思想观念束缚较深。改革开放初期,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着诸多困难,市场经济发展缓慢,受之影响,全省旅游业发展亦滞后。1985年以前,全省旅游业尚处于外事接待型向经营接待型的转变期,总体上看,基础较薄弱,规模也很小。省内仅有哈尔滨市、爱辉县设立了旅游管理部门,但还是与外事或接待部门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接待国外旅游者的旅行社22家,国内旅行社10家;旅游饭店、宾馆14家,带卫生间的标准床位共6541张;旅游景区(点)30余处;接待对象多为外国友人和少数欧洲国家的狩猎、冷水垂钓、蒸汽机车观赏等特种旅游者,年接待人数最多时也不过2万人,年创汇最多也只有500万元外汇人民币。
  1986年起,这种状况开始有了明显改变。当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旅游工作会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眼光审视旅游业,明确提出“发展旅游业就是发展经济,支持旅游就是支持四化建设”。省政府对旅游业进行了经济产业定位,开启了全省旅游经济产业化发展的进程。
  为了顺利推进全省旅游经济产业化的转型和有序发展,省政府相继作出了许多重大决策。1986年开始,统一编制全省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将旅游业列入了全省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成立了黑龙江省旅游事业委员会,由主管旅游业的副省长任主任、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委员,具体负责协调旅游业与其他行业的关系、研究解决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建立了黑龙江省旅游协会,加强了旅游管理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制定和颁布了《黑龙江省旅游行业管理暂行规定》,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权限、资源开发管理、外联签证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对外宣传管理、队伍培训管理、涉外饭店及其他经营单位的管理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为规范全省旅游业管理奠定了基础。1992年省政府又针对全省旅游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关于加速发展旅游业的决定》,《关于加速发展旅游业的决定》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在把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同时,要优先安排旅游基础设施和重点旅游区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给予必要的财政资金投入,并确定了扶持和促进全省旅游业快速发展的有关项目立项审批、财政资金投入、吸引外资和社会投资以及利润上交、贷款偿还、税收减免、折旧率提取等多项优惠政策措施。
  旅游产业管理和教育培训体系初步形成。全省13个市(地)中,近半数专设了旅游局机构,另有11个县(市)新成立了旅游管理机构,全省基本构建了省、市(地)、县(市)旅游产业管理体系。此外,省农场总局及五大连池、镜泊湖名胜风景区等也分别成立了旅游管理机构。各级旅游管理机构加强了对旅游资源开发、景区(点)建设、行业统(审)计、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旅行社保证金制度、旅游行业岗位培训、旅游安全监督检查、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管理和指导,有效保证了旅游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1986年,省旅游局专设了教育培训处,指导全省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同时,省旅游局和哈尔滨市教育委员会商定,将哈尔滨市第八职业高中改为旅游职业学校。1988年经省政府批准,省旅游培训中心成立,在此前后佳木斯市旅游局设立了旅游培训科,牡丹江市旅游局成立了旅游学校。1992年建成了省旅游培训中心教学楼,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了全省各级旅游管理干部岗位职务培训,对旅游系统技术工人进行等级、晋级培训,对翻译导游等专业人员进行适应性、专业性培训,对各市(地)大中型旅游企业管理人员和旅游职业学校师资进行培训等项工作。1991~1995年,培训各类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达2800人次,其中920人通过了导游资格考试。另有8所大专院校设置了旅游系或专业,在校生450人,已毕业160人;21所职业中学开办了旅游专业,在校生2800人,已毕业740人。
  旅游资源开发和景区(点)建设取得了新进展。1986~1995年,全省投入景区(点)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资金约计18亿元人民币,重点建设了五大连池、镜泊湖、兴凯湖、太阳岛、明月岛、柳树岛、二龙山、松峰山、龙凤山、玉泉山等景区(点)及相关服务接待配套设施;对外开放了桃山、白山、乌龙、朗乡、玉泉、平山等动物狩猎场及齐齐哈尔青松山鸡狩猎场和连环湖水禽狩猎场;不断完善了以城市风貌、近郊山水、冰雪、避暑、金源文化为主项的哈尔滨旅游区,以湿地观鸟、猎禽、草原风光、油田景观为主项的齐齐哈尔一大庆旅游区,以镜泊湖、兴凯湖、牡丹峰等湖光山色和古渤海国遗址为主项的牡丹江一鸡西旅游区,以中俄界江风光、少数民族风情为主项的佳木斯旅游区,以森林风光、狩猎为主项的伊春旅游区,以中俄界江风光、火山地质地貌、矿泉疗养、少数民族风情为主项的黑河旅游区,以森林风光、游钓、狩猎为主项的大兴安岭旅游区;新开发旅游景区(点)70余个,推出冰雪观光、蒸汽机车观赏、动物及水禽狩猎、漂流垂钓、森林观光、湿地观鸟、草原风光、民族风情、中俄边境游等一批特种旅游项目,初步树立了黑龙江省特色旅游大省的形象。
  旅游市场取得了突破性拓展。省政府充分利用与苏联边境线漫长的优势,抓住改革开放的有利时机,于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率先开通了黑河一布拉戈维申斯克(海兰泡)中苏两国边境游,一举开启了“北大门”,开拓了中苏边境旅游市场。截至1995年,全省已开通了18个对俄罗斯边境旅游口岸,游程也从一日游发展为多日游,并由两国边境城市向各自的内陆城市延伸。中俄边境游的开拓,为黑龙江省乃至全国的国际旅游目标市场开辟了新天地,注入了新活力。与此同时,黑龙江省国际旅游客源市场也逐渐形成了以亚洲地区为中心,以俄罗斯、东欧和欧美地区为两翼的多方位拓展格局。俄罗斯市场主体地位已经形成,日本、东南亚、中国港澳台地区等传统市场得到了稳定发展,韩国新兴市场得以开辟,东欧和欧美市场也已着手开发,改变了以往囿于传统市场的单一局面。在国内旅游市场方面,各级旅游管理部门改变了“重国际游、轻国内游”的倾向,坚持国际旅游与国内旅游一起上的方针,大力发展省内旅游市场,巩固扩大东北、华北等周边市场,积极开拓东南沿海和西北客源市场,使全省国内旅游市场呈现了日趋兴旺的发展局面。1991~1995年,全省推出70多条旅游线路,创(举)办了中国·哈尔滨国际冰雪节、齐齐哈尔观鹤节、牡丹江镜泊湖金秋节、漠河夏至节、佳木斯“三江”国际旅游节、伊春森林节等一些不同主题的旅游节庆活动,增强了在国内外旅游市场上的吸引力。
  旅游经营接待综合实力增强,经济效益明显提高。黑龙江省在发展旅游产业过程中,坚持经济体制改革,调动社会力量办旅游,使旅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实力不断增强。1986年,省旅游局在直属单位天鹅饭店率先进行“总经理岗位目标责任制”试点,1988年在全省旅游系统推广了试点经验和做法,并把部分省旅游局直属单位由事业体制转为企业体制。与此同时,省旅游局直属单位普遍实行了总经理任期三年的目标责任制,实施“一包五改”:即层层承包,逐步改事业体制为企业体制、改总经理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任期目标责任制、改科以下干部委任制为聘任制、改劳动人事固定用工制为合同制、改固定工资为浮动工资制。这些举措为旅游经营部门实现由事业体制向企业体制转轨、逐步完善企业经营机制奠定了基础。经营机制的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旅游企业员工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省旅游局直属企业1991~1993年第二轮三年承包期,实现营业收入总计达2.69亿元,完成指标的1.6倍,比上一轮承包期增长1.1倍;利润总计达4195万元,完成指标的2.6倍,比上一轮承包期增长1.34倍;净资产增值达4508万元,完成指标的5.7倍,比上一轮承包期增长5.59倍。同时,在省政府《关于加速发展旅游业的决定》精神及其确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引导下,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各行各业增强了投资办旅游、依托自身优势发展旅游业的积极性。截至1995年,全省旅游景区(点)已增至100余个;各类旅行社已增至132家,其中国际社44家;旅游涉外饭店增至128家,其中星级饭店88家,客房数达2万多间,饭店内餐饮、娱乐、康体等配套设施更加完善;社会旅游定点餐馆和购物商场也有增加;旅游交通、通讯条件也有很大改善,全省已开通国内外空中航线58条,其中国际航线3条;开通了哈尔滨、佳木斯一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伯力)水运航线;兴建了哈绥、哈大、哈同等高等级公路,旅游通讯设施建设也有很大进展;全省旅游直接从业人员增至17561人,间接从业人员达4万余人。随着旅游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综合接待实力的增强,旅游经济效益也有了明显提高。1986~1990年,全省共接待入境旅游者22.74万人次,旅游创汇3220.60万美元,分别比1981~1985年时期增长111%和439%;1991~1995年,全省共接待入境旅游者62.91万人次,旅游创汇1.44亿美元,分别比1986~1990年时期增长177%和347.20%。同时,1991~1995年国内旅游起步较快,全省共接待国内旅游者4071万人次,年均增长40.22%;回笼人民币91.10亿元,年均增长41.45%。


  1996~2005年是黑龙江省旅游业从一般经济产业型发展为支柱产业型,并为建设旅游强省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时期。
  1996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委)、省政府立足于全省经济全局,审时度势作出了“要发展特色经济、优势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把旅游业作为新兴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去发展”的战略性决策,不仅把旅游业摆在了全省经济发展中的显著位置,而且为全省旅游业的深入持续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引导全省旅游业迈入了由一般产业型向支柱产业型发展的历史进程。在这一进程中,省、市(地)各级党委、政府和旅游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旅游产业的组织领导和科学规划,加大了政策、资金扶持力度,采取了一系列加速旅游产业发展、壮大旅游产业规模、提升旅游产业整体素质的重大举措,有效地促进了省委、省政府战略决策的落实,使全省旅游产业跨上了一个新的发展高度。
  加大对旅游业政策扶持和专题推进工作的力度。1997年1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若干政策规定》,此《规定》提出的十项政策措施中,明确了各级地方政府计划、财政、工商、税务、物价、金融部门扶持旅游业发展的具体政策,以及建设、土地、环保、交通、边防、公安等部门扶持旅游业发展的服务和保障措施。同时,也为社会投资者投资旅游业制定了宽松的优惠政策。1998年开始,省委、省政府把发展旅游业作为全省重点工作之一,并组织“专题推进”。组建了由主管副省长任组长、30余个相关厅局负责人任组员的“发展旅游业专题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推进工作目标责任制,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发展旅游业的各项工作任务、政策措施,落实到各有关单位,并确定责任人和完成期限。1998年各组成单位共组织了95名厅、处、科级干部深入旅游第一线,参加推进工作。在专题推进中,各相关厅局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从财力、物力、政策等方面尽其所能的扶持了旅游业发展。这一重大举措动员了省政府各个部门的力量,发挥了各个部门的积极性、创造性,解决了许多旅游管理部门自身难以办到的事。“专题推进”工作一直延续到2004年,为全省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推动力。2002年,省政府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该《意见》基于“把旅游业作为新兴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发展,实现建设旅游强省的目标”,具体提出了实行精品战略,把黑龙江省建设成中国生态旅游胜地,重点发展生态游、中俄边境游和都市风光游及北疆民旅历史文化风情游等旅游产品;实施政府主导、企业跟进,市场细分、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等发展黑龙江省旅游产业的重点和主要策略。同时,还提出了有关旅游“项目建设”“深化改革”“交通设施建设”“人力资源配置”“安全保障”以及“资金、投资、税收、土地森林征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旅游行业管理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发展轨道。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旅游行业管理机构,全省13个市(地)已全部设立旅游局,另有70余个县(市、区)以及省森工和农垦系统也相继成立了旅游管理机构,形成了省、市、县及相关系统“齐抓共管”的旅游行政管理体制。同时,不断完善了旅游行业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尤其是2000年《黑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颁布施行后,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加强了旅游行政执法制度和执法队伍建设,并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旅游行政执法活动,开创了“依法行政”“依法治旅”的新局面。
  全面普查旅游资源和编制高水平的全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1997年开始,省政府责成省计划委员会(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省旅游局组织各市(地)、县(市)旅游及相关部门对省域内的旅游资源,进行了自下而上大规模全方位普查。此次普查,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和国家科委制定的《中国旅游资源普查规范(试行稿)》、并在中科院地理研究所专家直接参与和指导下进行,历时两年半,共调查了2000多处资源实体,从中筛选确认了分属于6大类别60种基本类型的1361处旅游资源实体,并汇编出版了《黑龙江省旅游资源》一书,在此基础上还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库,为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提供了可靠的科学依据。2001年,根据省长宋法棠“要以高立意、高起点、大气魄、大手笔来思考旅游业的发展”和应当“请世界旅游组织的一流专家来为我省制定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指示,省政府和省旅游局聘请世界旅游组织的专家着手编制《黑龙江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3~202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和《黑龙江省滑雪产业发展规划(2003~2020)》(以下简称《滑雪规划》),并于2003年10月,举行了《总体规划》和《滑雪规划》文本交接仪式。《总体规划》依据世界旅游业近百年发展的经验和今后发展趋势,全面系统地考察和分析了黑龙江省旅游产业的状况,以先进的科学理念确定了把黑龙江省建设成为东北亚地区主要的、可持续发展的旅游目的地的市场目标,以及“黑龙江—中国的COOL(酷)省”旅游总体形象定位和八个旅游集合区的空间布局,规划了短、中、长期三期发展步骤,并从基础设施建设、产品开发、市场营销、项目投资、环境保护、人力资源等方面提出了相应措施,构筑了全省多类产品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冬夏呈热、四季均衡的格局,体现了国际性、区域性、前瞻性。《滑雪规划》具体规划了全省“一区三线”的冰雪旅游布局及相应的滑雪集合区和滑雪场体系。
  旅游景区(点)和旅游交通设施建设进展明显加快。省政府不断加大了旅游景区(点)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2001年起,每年安排的旅游发展基金由2000年前的3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全省在聘请世界旅游组织专家编制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前,按照哈尔滨一绥化旅游集合区、大庆一齐齐哈尔旅游集合区、牡丹江旅游集合区、黑河一大兴安岭旅游集合区、小兴安岭旅游集合区、鸡西—七台河旅游集合区、三江旅游集合区等七个旅游集合区架构,实施了“依托主要城市开发具有特色的中心旅游区、依托重点景区带动区域开发、依托交通干线带动沿线开发、依托界江界湖和口岸带动边境开发”的开发战略,统筹规划了29项重点旅游工程,投入基本建设项目300余个,累计投资近45亿元人民币。在旅游景区(点)建设上着重实施精品战略,在景区(点)建设的提档升级上下功夫,加强了景区(点)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旅游局制定的《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办法》和“关于开展农业工业旅游示范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的同时,还制定了《黑龙江省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标准》和《黑龙江省漂流旅游经营场所质量标准》,并依此评定了一批质量达标、管理规范的旅游景区(点)、旅游滑雪场和漂流场所。在旅游交通设施建设上坚持“景随路转,路为景开”的方针,努力改善重点景区(点)的进入条件,进一步构建了旅游交通网络,全省的陆路、水路、空中旅游交通设施更加完备。截止到2005年,全省已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9个,各类旅游区(点)已增至400余处,其中国家A级景区(点)113处、国家和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26个、S级滑雪场22处、达标漂流场所9处;全省直接通往旅游景区(点)的公路总里程达500多公里,形成了从省会城市哈尔滨到各旅游集合区集散地,再由集散地通往各主要景区(点)的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铁路干、支线和联络线60条,总里程达7500公里,形成了辐射全省、接连全国、外接俄罗斯等的铁路交通网络,开设了15对直通省内七大旅游集合区的旅游动车专列;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和黑河5个城市拥有起降大中型客机的机场,共开设省内、省际和国际航线71条,其中国际航线17条,与俄罗斯、日本、韩国以及欧洲、美洲等国家和地区的15个城市直接通航;水上旅游交通形成了以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为骨干的水运网络,通航总里程近6000公里,内河客运航线9条贯通全境,哈尔滨、佳木斯、黑河、同江、抚远等15个开放水运口岸直航俄罗斯的哈巴罗夫斯克(伯力)、布拉戈维申斯克(海兰泡)、共青城等城市,还可以通过江海联运直达日本、韩国。主要航运企业黑龙江航运集团拥有船舶340多艘。
  实施人才兴旅战略,大力开发人力资源。1997年后,全省13个市(地)中有11个陆续建立了“旅游培训中心”,随着全省培训网络的建立健全,全省旅游岗位职务资格培训的规模越来越大,饭店、旅行社的各级管理人员,以及导游、领队、景区(点)管理人员、滑雪场管理人员、教练员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培训的人数也逐年增加。2002年,全省共举办旅行社、旅游饭店各级管理人员、导游员等各类培训班161期,培训学员1.35万人,发放各种证书近5000本,把岗位职务资格培训工作推向了高潮。2005年,仅举办导游员及导游等级晋级班就达39个,培训各个等级的导游员达8270人。此外,还选送几十名优秀管理人员到国外学习培训。与此同时,省内不少著名的大学、学院率先设立旅游专业科、系,乃至创办专业旅游院校,促进了全省旅游学历教育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至2005年,全省已陆续创办了黑龙江旅游学院、哈尔滨旅游烹饪学院、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三所独立的院校,设旅游系、科的院校有13个,共有在校生达6800多人,每年向社会输送旅游中、高级管理人才1600人左右。另有中等旅游专科学校4个,设旅游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24个,在校生达4900多人,每年毕业2000多人。这些毕业生大部分成为黑龙江省旅游业新生力量,少部分输送到北京、上海、广东、海南等10多个省市,成为了当地旅游业的骨干人才。
  旅游市场进一步巩固、扩大,各类旅行社和接待设施大幅增加。1996~2000年基本实现了以俄罗斯为基础市场,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国家和中国港澳台地区为近程市场,欧美为远程市场的国际客源市场格局和以省内为基础市场,东北、华北为近程市场,沿海、中西部地区为远程市场的国内客源市场格局。2001~2005年,全省又采取了立足省内基础市场,稳定东北、华北近程市场,重点开发沿海市场,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延伸的国内客源市场开发策略和重点抓好俄罗斯、日本、韩国及中国港澳台地区市场,积极开拓东南亚市场,逐步拓展北美、西欧、大洋洲市场的国际客源市场开发策略。与此同时,区别国际、国内各个客源市场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推出一些适销对路的旅游项目、产品,并采取制作宣传品,利用报刊、电视、广告、互联网等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和参加国内外会展、举办特色旅游主题节(会)、国内外联手营销等多个渠道、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招徕,进一步扩大了黑龙江省旅游产品在国内外旅游市场上的知名度,增强了对国内外旅游者的吸引力,使全省接待入境游和国内游人数连年保持了两位数增长的态势。在旅游市场开发过程中,全省还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不断深化旅游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对原国有宾馆、饭店和各类旅游服务公司进行了股份制改造,2000年原归属省旅游局直接管理的6家企业彻底实现“政企分开”,并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重新组建成“黑龙江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各级政府和旅游管理部门的推动下,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旅游企业和接待设施大幅增加,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截止到2005年,全省已拥有旅行社408家(其中国际社74家、国内社334家),星级饭店264家(其中五星级3家、四星级30家、三星级105家、二星级111家、一星级15家),星级旅游家庭旅馆29家(其中三星级5家、二星级10家、一星级14家),其他各类住宿设施1.03万余家,旅游定点餐馆99家,体育中心、运动场馆等健身场所达120余处,大型综合性娱乐场200余处,小型娱乐场所1.7万多处。
  支柱产业目标基本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旅游产业规模的扩大和快速发展,带动了经济效益大幅度增长。1996~2000年,全省接待入境旅游者达194.30万人次,比1991~1995年期间增长209%,年均增长29.08%;旅游外汇收入6.41亿美元,比1991~1995年期间增长345%,年均增长25.69%,接待旅游入境人数及外汇收入居全国位次分别由1995年末的第21位和第19位,上升至第12位和第14位。接待国内旅游者达1.13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413.08亿元人民币。全省旅游总收入占全省国民经济总产值(GDP)的比例达到4.2%,比1995年末期上升了2.5个百分点。2001~2005年,全省接待入境旅游者达347.12万人次,比1996~2000年期间增长79%,年均增长9.38%;旅游外汇收入14.33亿美元,比1996~2000年期间增长124%,年均增长13.96%。接待国内旅游者达1.84亿人次,比1996~2000年期间增长63%,年均增长10.51%;国内旅游收入980.79亿元人民币,比1996~2000年期间增长137%,年均增长15.98%。全省旅游总收入达到1135.76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15.65%,旅游业总收入占全省国民经济总产值(GDP)的比例提升到5.9%,基本达到了经济支柱产业的份额。1996~2005年的10年间,全省共接待入境旅游者541.42万人次,创汇20.74亿美元;接待国内旅游者2.97亿人次,收入人民币1429.87亿元,为全省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全省旅游产业规模的扩大和快速发展也带来了重大的社会效益。通过开展边境游、各种具有地方色彩的旅游节庆活动、观光活动、以旅游搭台的各种经贸活动,每年都吸引了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的旅游者、经贸人士前来观光、考察、投资、贸易,以及进行各种形式的文化科学交流和经贸合作,有效地促进了黑龙江省的对外开放及全省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旅游产业规模的扩大和快速发展,不仅拉动了其他关联行业的发展,促进了全省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而且吸纳了大量剩余劳动力,为社会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截止到2005年,全省旅游业直接从业人员达到14万余人,带动了相关行业约90万人就业,涌现出了绥芬河市、东宁县、宁安市渤海镇、镜泊湖瀑布村、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同江市街津口等一大批因发展旅游业而兴地富民的典型;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全面提升了城市建设的整体水平和文明程度。哈尔滨市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过程中把建设国家卫生城、文化名城、音乐名城、优秀环保城、国际贸易城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带动了城市建设的全面发展和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社会文明整体水平的提高,大大提升了在国际、国内旅游市场上的知名度。继1999年哈尔滨成为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后,全省又陆续有4个地级市和4个县级市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这些优秀旅游城市不仅提升了自己,而且也对全省的城市建设、文明发展起到了极好地示范和促进作用。
  1986~2005年,黑龙江省旅游业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实现了健康、快速发展和明显进步。旅游生产力增长显著,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旅游产出水平大幅度提高,保持了年均两位数以上增长,已经成为全省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新兴支柱产业;旅游节庆、会展活动形成系列,宣传促销和客源市场开拓成效显著;旅游基础配套设施不断发展和完善,旅游发展环境日益优化,旅游景区(点)面貌明显改观;旅游政策法规体系日趋完善,旅游行业管理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旅游业经营管理和综合效益水平持续提升,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文明进步的作用明显增强。但与国际旅游业发展总体水平和国内旅游发达省市相比,也还存在不少差距,诸如旅游客源市场结构亟待优化,旅游供需结构性矛盾与供给不足的问题并存,旅游产品精品不精、品牌效益不高,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滞后,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旅游企业经营者素质和营销能力不高,经营规模偏小,旅游市场发育不够充分,旅游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旅游产业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等。
  黑龙江省旅游业,方兴未艾,亦将在继往开来的征程中焕发“朝阳”产业勃勃生机和活力,为大美龙江谱写新的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