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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哈尔滨旅游区

第一章 哈尔滨旅游区


  哈尔滨市位于黑龙江省南部,是黑龙江省省会,黑龙江省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也是全省旅游中心区,国内外的旅游名城,享有“东方莫斯科”“东方小巴黎”“天鹅项下的明珠”“冰雪旅游之都”“避暑旅游之都”等美誉。1994年1月4日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98年12月18日被国家旅游局评定为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哈尔滨市中外文化交融,人文和自然景观多姿多彩,现有旅游景区(点)120多处,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逐步形成了以“哈尔滨之夏音乐会”为代表的文化旅游,以“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为代表的经贸会展旅游,以“哈尔滨国际冰雪节”及其“冰灯游园会”“雪博会”“冰雪大世界”等冰雪娱乐、冰雪文化、冰雪经贸交流旅游,以金源之地——阿城为代表的历史文化旅游,以索菲亚教堂、中央大街为代表的欧亚都市风貌旅游,以东北虎林园、巴木通森林小火车为代表的生态旅游等系列国内外知名的旅游品牌产品。
  哈尔滨旅游区旅游接待基础设施完善,综合接待能力较强。截止到2005年,共有旅行社158家,其中国际社29家、国内社129家;星级饭店82家,其中五星级3家、四星级9家、三星级40家、二星级27家、一星级3家;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为东北第二大空港,已开通国际、国内航线48条;哈尔滨是东北地区仅次于沈阳的第二大铁路枢纽,京哈、滨绥、滨州、滨北、拉滨线在此接轨,旅客列车通连全省和国内主要城市,并延伸至俄罗斯、朝鲜、蒙古等国;哈尔滨是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交汇点,哈尔滨至北京、哈尔滨至同江、哈尔滨至伊春、哈尔滨至萝北、绥芬河至满洲里、黑河至大连等6条国省级干线公路贯通黑龙江省全境,并辐射到省外;哈尔滨是国内第八大内陆港之一,是黑龙江水系最大的水陆联运港,上通嫩江,下通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拥有多条客运航线。
  哈尔滨市旅游业经营效益自1986年以来不断提高,1986年接待入境旅游者43554人次,旅游外汇收入1745.4万元(外汇人民币);1990年接待入境旅游者50373人次,旅游外汇收入3170万元(外汇人民币);1995年接待入境旅游者6.9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1184万美元;2000年接待入境旅游者15.5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5772万美元。
  2005年接待旅游者1821.4万人次,其中入境旅游者20.4万人次,国内旅游者1801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22.6亿元人民币,其中旅游外汇收入1.15亿美元,国内旅游收入113.2亿元人民币,占全市国民生产总值的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