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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旅游娱乐健身设施

第二章 旅游娱乐健身设施


  随着全省经济社会及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各市(地)为满足市民和游客的文化娱乐需求,加快了娱乐与健身设施建设。特别是进入21世纪,为适应建设边疆文化大省和旅游强省的新形势,全省各级人民政府积极筹措资金,新建和扩建了大批文化娱乐健身场所。2005年8月,全省依法与省公安部门签订责任状的娱乐场所多达17135家。其中,集吃、住、娱、健身为一体并拥有多种娱乐健身设施的大型综合性娱乐中心及狩猎场、文化广场、城乡公园、电影院、剧院、俱乐部、文化宫、音乐厅、歌舞厅、保龄球馆等达200余处,主要演艺院团40余个。此外,哈尔滨市先后利用获得1996年第三届亚洲冬季运动会、2003年全国第十届冬季运动会、2009年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承办权等机遇,以及其他各市(地)利用举办运动会的契机,各自相继投资改造一批老场所,扩建和兴建了一批设备完善、容量大、功能齐全的综合性或可供专项比赛的体育中心和运动场馆多达120余处。其中,除可供举办田径、球类、体操、举重等比赛的综合性体育运动中心外,还拥有国家当时为数不多、功能齐全、设备先进、服务配套的冰上训练中心、雪上训练基地以及著名的滑雪场、滑冰场、冰球馆、冬泳场、田径场、球场、赛马场、游泳馆等。这些场(馆)可满足国际、国内和省内重大赛事的需要,也是国内外旅游者进行体育运动观赏和游乐健身活动的理想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