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地质环境评价

第二节 地质环境评价


  城市环境质量的优劣,决定于城市的地理、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自然灾害发生程度与频率等自然条件。黑龙江省各级城市地质环境评价见表3-14。

城市地质环境评价表 表3-14

评价因素因子

环境质量标准

评价结果

因素

因子

级别

环境状态

积分
标准

评价
积分

城市环境质量等级归属




地形
地貌

理想状态

环境基本未受干扰破坏,城市环境建设高质量到位,城市布局合理、生态调节功能强,具备满足处理生活、生产污染和防范灾害能力,无——轻环境问题与灾害,城市环境美好、优雅和谐呈正向演化

>4

 

 

水资源条件

工程
地质
条件

良好状态

环境较少、较轻受到干扰破坏,城市环境建设质量较高,基本到位,城市布局基本合理,生态功能尚好,环境问题不明显,灾害不大,基本具备处理污染和防范灾害能力,城市环境适宜,呈正向演化

4上
|3.5
3下

环境
问题

3.01
——
3.42

伊春(城区)、绥芬河市、平房区、碾子山区、呼玛、嘉荫、东宁、饶河、同江、抚远、友谊、宁安灾害

灾害

 

一般状态

环境受到一定程度干扰破坏,城市环境建设质量低,部分到位,城市布局欠合理,生态功能弱,存在明显的环境问题,环境灾害时有发生。污染处理和灾害防范能力达不到要求能力,城市环境尚可,无严重恶化趋势

3
|上
2.5

2.51
——
2.89

哈尔滨、黑河、牡丹江、大庆(城区)、齐齐哈尔(城区)、佳木斯、绥化、阿城、七台河(城区)、嫩江、双城、依安、龙江、甘南、梅里斯区、逊克、五常、依兰、萝北、海林、带岭区、友好区、新青区、五营区、汤旺河区、上甘岭区、乌敏河区、集贤、宝清、红兴区、新林区、呼中区、金山屯区、翠兰区

 

环境
建设
质量

一般状态

 

2下

2.03
——
2.47

鸡西(城区)、鹤岗(城区)、双鸭山(城区)、肇东、安达、五大连池、铁力、北安、海伦、密山、尚志、富锦、兰西、明水、望奎、拜泉、克山、克东、青岗、巴彦、庆安、绥棱、呼兰区、富拉尔基区、昂昂溪区、让胡路区、龙凤区、大同区、孙吴、木兰、通河、方正、延寿、汤原、南岔区、西林区、美溪区、乌伊岭区、桦南、绥滨、桦川、林口、穆棱、鸡东、虎林、塔河、漠河、勃利、宾县、泰来、肇州、肇源、讷河城市布局

城市
布局

较差状态

环境受到较大的破坏,环境建设质量很低,大部分未到位,城市布局不合理,生态功能很弱,环境问题严重,灾害易发生,污染处理与防灾能力低,环境处于脆弱状态,城市环境已显不适宜,急待需治理、改造建设

2上
|1.51
1下

1.92
——
1.64

杜蒙、富裕、麻山区、梨树区、恒山区、四方台区、宝山区、茄子河区、新兴区、桃山区、滴道区、城子河区、工农区、向阳区、兴安区、东山区、南山区、林甸

人口
密度

 

生态
功能

恶劣状态

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极少环境建设、城市布局不合理,生态功能极弱,环境问题极大,易发生重灾,无污染处理能力防范灾害能力极低,城市环境已不适宜,呈严重恶化状态,恢复、治理、建设难度很大

<1

 

灾害
处理
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