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八节 地质成果管理

第八节 地质成果管理



  一、矿产储量

  (一)矿产储量审批
  1986年坚持从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的以提交新探明矿产储量的地质报告审批制度,其中提交的矿产储量准予统计入矿产储量表,并作为矿山进行规划、设计或进一步开展勘查的依据。不合格地质报告提交的矿产储量予以降级或责令返工补课后另行上报审批。地质报告审批机关分为地质勘查单位主管部门及省以上储量委员会。根据分工,不作为矿山建设依据的普查和详查报告及其储量由主管部门审批。作为矿山建设依据的勘探报告及其储量由黑龙江省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批,特大型及特定矿种由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批。
  1987年有重点地针对部分矿山进行回访调查,验证现行的勘探工作规范所取得的储量准确程度。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各勘查单位提交金、铜、磷、铅锌、硫铁矿、铁、钼等矿种的储量进行清理、统计、分析和复审核实。为合理安排地质勘查综合评价和矿山设计提供了依据。
  1990年实施储量审批参理员制度。从省内地矿、煤炭、冶金、黄金、建材、有色、设计院、矿山等部门和单位选聘地质、物探、水文、测试、测绘、选矿、采矿等专业的参理员68人,组建黑龙江省参理员队伍。制定《黑龙江省矿产储量参理员管理办法》。勘探报告及其储量由参理员组成审查组进行审查,由黑龙江省矿产储量委员会最后审定。
  1993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黑龙江省矿产储量委员会管理职能拓宽,审批范围扩大。在审批勘探报告的同时,受理关闭矿山储量注销及地质报告和矿山改扩建使用的补充勘探报告,仲裁下达勘探阶段有争议的正式工业指标。1994年根据全国储量委员会规定,黑龙江省各勘探部门圈定矿体的矿床工业指标,由黑龙江省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批下达。
  1997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更名为全国矿产资源委员会及组成人员的通知》精神,经省政府同意,黑龙江省矿产储量委员会更名为黑龙江省矿产资源委员会。职能扩大为:一是管理资源规划和分配;二是协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国际合作及环境保护等各方面关系;三是储量审批;四是促进矿产资源管理的法规建设,指导矿业深化改革。
  2000年黑龙江省矿产资源委员会撤销,其职能划归省国土资源厅。
  2002年国土资源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矿产资源储量评定认定办法》的规定,成立黑龙江省矿产储量评审中心。并经国土资源部批准授予资格,正式受理黑龙江省矿产储量评审业务。矿产储量审批工作,由黑龙江省矿产储量评审中心评审后,交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认定。2003年按国土资源部通知要求,将储量评审认定制度,改为备案制度。备案制度的实施,改变了延续50年之久的由政府部门直接审批储量的历史,实行以聘请专家组成评审机构进行评审,由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制度。

  (二)矿产储量登记统计
  1986年延续逐年编报《黑龙江省矿产储量表》工作,并在内部出版,提供使用。
  1988年起,建立矿产储量数据库,矿产储量的统计工作纳入计算机管理,1994年底建成黑龙江省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数据库录入、汇总、编报速度提高,使查阅、检索、储量统计工作在现代化道路上迈出了新的一步。
  1996年起,为保护勘查单位和矿山企业合法权益及为经济建设提供准确储量数据,部署矿产储量登记统计补充登记工作。凡矿区不同勘查阶段所探明D级以上和矿山新探明的储量,新开办矿山占用的储量及建设项目压覆的矿产储量等按规定进行登记和统计。省地矿厅负责中央和省级直属国有矿山;各市(地)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国营和县级所属国有矿山;各县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县所属集体、私营和个体矿山矿产储量登记统计工作。逐级上报、审查和汇总。到2003年底共对5006个矿山企业进行占用矿产储量登记,全部录入数据库,并对矿山企业矿产储量的增量、减量、存量及闭坑,按各级国土资源局管辖范围申报,实施动态年检管理。2004年3月将原矿产资源储量与开发利用两项统计制度合并,建立统一的矿产资源统计制度。重新调整明确矿产资源登记管理分工,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下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统计资料和采矿权人直接报送的统计资料进行审查、抽查和汇总。

  二、地质资料汇交、利用与管理

  (一)资料汇交
  1986年延续新中国成立后实行地质资料汇交制度。贯彻1963年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地质资料汇交办法》,对黑龙江省地质勘查单位及所属部门,实行地质科技档案全行业的统一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健全组织机构。截至1987年底,收集和各部门汇交的各类地质、科研报告3535种,其中省地质矿产局系统内汇交报告有2329种,占现有库存数65.6%。原本地质档案1982种,207834件,其他类别档案(测绘、测试、机械仪器的产品、设备、基建、探矿等)2478种。
  1988年10月,执行《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赋予省地质资料处资料汇交、管理的执法职能。黑龙江省实施资料的收集、保管和提供使用做出具体规定。对地质资料汇交的范围、期限、数量、质量提出明确要求,对地方和基层单位的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使用进行检查、监督。为及时准确地掌握全省范围地勘工作情况,保证地质资料向国家按期汇交,建立日常地质资料汇交登记卡。每个地勘单位勘查项目、矿种、勘查手段、期限,应交地质资料种类、时间等,逐一登记。对无故拖延、瞒报汇交项目的地勘单位,进行法制教育,下发“催交通知单”,限期汇交,情节严重者,依法处罚。1988年“汇交办法”颁布前,每年汇交地质资料平均50余种(份)。
  1995年对全省汇交地质资料执法大检查,涉及工业主管部门5个,地勘单位34个,检查项目414个,绝大多数按期汇交。
  2002年3月国务院颁布《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要求各工业部门和地勘单位凡在地质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录像、电磁介质等原始资料、成果地质资料和岩矿芯、各种标本、光薄片、样品等实物地质资料,规定依法按期汇交。

  (二)资料利用和保管
  1.资料利用
  延续执行1986年以前资料利用和借阅的基本制度和办法。1986年黑龙江省地质资料处实行统一“大流水编号”,登记造册,按年发布资料目录,在此基础上编制分类账及资料卡片,编印《黑龙江省地质资料总目录》。1998年进行修订、增补,重新编印《黑龙江省地质资料目录》。共编入库存地质资料4400种。为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制定资料借阅办法,借阅审批制度,保密制度等。在提供借阅方便、积极为各界服务的前提下,实行地质资料原则不外借,抄录绝密地质资料审批和统一用纸,并由资料处统一转送等办法,以保证资料迅速周转和保密。
  1998年下发《关于省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项目地质资料档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把利用他人地质资料档案,必须经有资料档案产权单位同意使用、出让或转让的证明文件,作为合法使用他人地质资料档案的依据。并对有无重复工作、材料虚实等情况进行审查。
  1986~2005年借阅人次22621人,借阅资料74751份次,见表5-2。
  2.资料保管
  为了改善地质资料管理条件,延长资料使用寿命,1988年安装半自动化档案密集架15列,90节(六层)。1998年开展地质资料档案全文献光盘存储。
  2000年土地局与地矿厅合并,成立地质资料档案馆,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地质资料汇交的质量验收、整理、二次开发、为社会提供利用。
  2000年为实现地质资料现代化管理,及时、准确、快捷的提供社会服务,实施《黑龙江省地质资料数字化管理工程》《黑龙江省地质资料档案馆破损成果地质资料修复与保护项目》等公益性、基础性项目。截至2003年底有2000种成果地质报告,实现数字化存储,3148种成果地质报告的目录建库,并通过国土资源网站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业务。采用现代成图技术,参照国家现行有关工作标准和工作规范对黑龙江省地质资料档案馆破损成果地质资料进行抢救性修复工作。修复破损成果地质资料182种,其中文字5371页,图件2039张。以新复制的成果地质资料替代原有的模糊破损地质资料。
  黑龙江省地质资料档案馆有纸质地质资料资料库119平方米,保存成果地质资料4754种,12万件;参考资料3204种,16000件;地质专业图书库92平方米,保存图书136589册。阿城区玉泉镇第二资料库241平方米,保存成果地质资料6967种,100996件;原本地质档案581档,75483件。另有一处70平方米的库房,保存实测标准地层剖面标本416箱,3900块。实物地质资料分别设在嫩江岩矿芯库、双城市化探副样库、牡丹江市岩芯库、佳木斯岩芯库、齐齐哈尔昂昂溪区岩芯库等委托有关地勘单位管理。共保存岩矿芯约10万米,化探副样17640个,岩矿石标本3.9万块,光薄片约4万个。

1986~2005年黑龙江省地质资料借阅统计表 表5-2

年度

借阅人数

借阅份次

备注

1986

1829

3168

 

1991

1708

2789

 

1988

1748

2056

 

1989

1369

1796

 

1990

1222

1895

 

1991

1531

2128

 

1992

2074

4830

 

1993

1323

3685

 

1994

680

1254

 

1995

797

1698

 

1996

867

1868

 

1997

477

2901

 

1998

1289

5239

78586(件次)

1999

692

4966

42686(件次)

2000

2337

7033

100800(件次)

2001

798

5437

 

2002

420

8100

 

2003

440

7200

 

2004

460

3080

 

2005

560

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