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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商业性地质矿产勘查

第一节 商业性地质矿产勘查


  1986年后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简称“省地矿局”)各勘查单位除完成国家投资计划内和省财政投资地质勘查项目外,进入社会市场承接各地或企业投资的地质勘查、找矿项目,截至1990年累计承接地质勘查项目数百项,实现产值8669万元,占同期地勘国家预算拨款20510万元的42.27%,为发展地方矿业提供了矿产资源。
  1991~1995年完成地质市场项目近千项,实现产值34993万元,已超过32485万元国家预算拨款。为地方和企业评价和提交以非金属、建筑石材、煤炭为主的中、小型矿产报告,满足地方开发矿业的需要。在大兴安岭十八站、大兴安岭松岭区找到煤炭资源,探明储量3200万吨,缓解了长期存在“东煤西运”和林区以木代煤的局面。探明地方急需的水泥用大理岩3767万吨,矽线石矿物量28.5万吨。为振兴地方经济提供了矿产资源保障。
  1996年后进入地质市场项目减少,竞争激烈,地质勘查市场受到冲击。1999年地勘队伍由中央直属下放到省,实行属地化管理,国家投资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萎缩。为使地质队伍适应市场经济,保持地质队伍稳定和发展,进行地勘队伍产业结构调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地勘队伍紧密结合地区经济发展,发挥地质行业专业技术优势,转为地区经济服务。探索自我发展之路,多方位多功能扩展地质工作服务范围。利用多年在地质工作中积累的地质资料,综合分析研究,组织第二次开发利用,为当地政府和矿山企业提供矿产资源信息,并承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及地质找矿工作,地勘经济得到较快发展。黑龙江省区域地质调查所先后承担编制黑龙江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调查与规划、黑龙江省矿产资源储量现状调查与规划、内蒙古额尔古纳右旗矿产资源规划等项目。为省内山区、半山区市、县编著56份地质矿产图及说明书。黑龙江省第六地质勘察院为省大型老矿山企业乌拉嘎金矿、老柞山金矿、大西林铁矿周边进行地质勘查寻找接续资源。
  2003年黑龙江省区域地质调查所和黑龙江省地质矿产调查研究总院齐齐哈尔分院,承接完成内蒙古自治区阿龙山、额尔古纳左旗、阿荣旗、诺敏等4幅1∶25万区域地质调查项目。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国家资源政策、黑龙江省地质勘查开发规划和地质成矿条件,以矿产资源补偿费为主要资金来源安排地质勘查和保护项目进入市场。黑龙江省地勘局所属地勘队伍以技术优势和实力,承担主要项目,取得显著地质成果,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矿产资源开发,提供了矿产资源保障。
  黑龙江省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黑龙江省地球物理勘察院、黑龙江省九〇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矿产勘查开发总院等单位把地质工作范围延伸到三峡、西藏、内蒙古等地,承接地质勘查,区域地质调查,环境地质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市场项目,不断取得地质成果,拓展了省外地质市场。
  1996~1999年、2004~2005年承接地质市场各类勘查项目近千项,实现产值71528万元,未超过同期国家地勘预算拨款75301万元。其中2000~2003年地质市场和多种经营合并统计产值为582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