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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财务

第三章 财务


  20世纪六七十年代,油田实行一级核算管理,从钱到账统一由生产财务管理。1980年代初起,油田实行统一核算框架下的分级管理体制,所属各单位相对独立核算。通过强化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油田生产建设投资需求的同时,实现市政建设、财政上缴任务两不误。1960~1985年,大庆油田累计上缴财政722亿元。
  1987年,油田实行统一核算框架下的局、厂、大队(矿)三级管理,分级核算,盈亏自负。根据各单位的生产性质,分别推行吨油成本包干、新建产能投资包干、上交节约额包干、定额补贴和费用包干;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制,下放部分基金使用权。1992年5月,局(市)机关财务彻底分离,各自独立运行。1993年,油田财务撤销生产科、建设科、贷款科、经费科、价格科,成立会计科、成本科、资金科,以适应《会计法》实施后会计工作政策性转轨需要。1994年,原有计划内价格与计划外价格并轨,油田实现扭亏为盈,结束自1988年连续6年的政策性亏损。
  1999年以后,油田财务本着“规范运作,科学理财”的理念,从整章建制入手,出台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22个管理制度,构建全面预算和成本管理、资金集中使用、会计集中核算、资产集中管理的运行机制,完成工业企业核算方式向股份制企业核算方式的历史性转变。同时,全面清查应收账款、账外欠款、固定资产,清理账外法人实体,加强管理授权和流程控制,财务资产管理更趋规范,企业经营效益稳步提升。截至2005年底,大庆油田累计上缴各种资金9000亿元;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1492.37亿元、利税1267.81,占央企利税总额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