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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资金管理

第一节 资金管理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油田一切器材采购,统由供应指挥部负责;一切现金原则上统归会战指挥部财务处管理,所属各单位的一切收入只准进,不准出,全部交由财务处统一使用;油田内部经济往来,使用结算证,即临时性内部专用经济往来凭证。
  1986年以后,随着油田开发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资金缺口增大。1989年,油田在政策性亏损加重,油建工作量、资金缺口及老油田贷款(拨改贷)与日俱增,偿贷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出台《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控制与管理的实施办法》,着手资金与成本管理,规范经济往来,杜绝无效开支,将有限资金主要用于勘探、开发生产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投资。1990年后,油田推行以成本控制为核心的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实行“成本一票否决”制。1992年,资金流向开始向勘探、开发生产以及化工、电力、医疗和小区建设倾斜。
  1995年,油田出台《预算管理实施办法》,实行资金管理“九不准”制度,并着手清理银行账户,所属二级单位原则上只留生产、基建两个账户,三级单位账户全部予以注销。1996年,实施资金月度预算管理办法,将年度预算所需资金分解到月,严格按预算拨款;改革保险费用管理办法,由局财务处统一为二级单位确定保险公司并为其投保。1997年,油田财务结算中心成立,按区域下设8个分理处,实行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同时,开发《财务结算信息系统》软件,实现财务结算信息化。1998年,再次清理银行账户,加强资金集中管理,银行账户由238个减少到97个,货币资金平均占用额由3.7亿元减少到1.3亿元。1999年,通过日常沉淀资金资本化运营,“滚动存款”,增加利息收入6000多万元。实行货币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有收入的二级单位开立银行口袋账户,用于存入产品及劳务收入,月末上交结算中心。结算中心按月度定额下达经费计划,实现全局资金结算一本账管理。
  2000年,油田财务结算实行柜台前移,所属二级单位均设置结算网点,其存款账户设计“零存款”模式(子公司除外),各单位暂闲资金在保证随时按需调用的前提下,通过财务结算中心集中存入中油股份公司,利用利差获取资金效益,减少资金沉淀,实现年利息收入2亿元~3亿元。同时,利用集中起来的货币资金提前偿还贷款,进而规避了汇率变动带来的资金风险。
  2001年,财务结算信息系统与银行网络系统对接,实现网络日对账;结算信息系统与合同系统对接,实现动态查询合同结算信息。构建资金内控机制,加强资金计划管理及其监督、考核,资金周转速度得以加快。油气销售,实行“先款后货”原则,避免新增欠款发生;按照“清欠就是经营”的理念,将清欠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并配套实施奖惩,使清欠任务按时完成。
  2003年,呼伦贝尔分公司和部分外部市场开发单位的网上银行陆续开通,实现异地资金在线划拨和动态监督。
  2004年12月,开始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在计算机自动结算系统开发银行票据实时跟踪功能,并同银行联手实行大额付款确认制,以确保资金运行安全。2005年,油田结合内控体系建设,修订资金管理办法,完善管理流程,消除薄弱环节,提高抗风险能力,使资金管理进一步得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