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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设备管理

第二节 设备管理


  油田所需设备,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编制购置计划,统一选型,统一购置,统一分配。1985年,全油田在用设备达到34个类型、32915台套。
  1989年,油田规定,以设备购置形成的资产,由使用单位提出设备购置申请,经资产和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平衡,纳入计划,统一采购和分配。同年,油田出台《关于加强出租(外借)固定资产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出租(外借)固定资产,必须签订合同,明确资产所占股份与租金、租金构成与提取标准及原则;报废资产集中登记入库,妥善管理,废而有物,账物相符。1990年,新建、扩建4个资产库,报废设备入库率达98%,实现当年鉴定、当年批复、当年除账。同年,大庆油田被评为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
  1990~1991年,油田推行在用设备“三全(全过程、全员、全效益)”“三化(目标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法,把设备完好率、利用率同厂长经理任期目标挂钩,做到赏罚分明。出台重点设备(钻机、钻采特车、基建施工机械、抽油机、油田泵等)年审制度,并一直得以推行,促成设备完好率、使用率的稳步提高。


设备实行“三全三化”管理

  1993年,油田成立闲置设备器材调剂利用中心,负责闲置设备器材的保管、调剂、租赁和报废设备器材的回收、处理业务。向所属26个二级单位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出售国有资产11090台套(原值6461万元,净值3766万元),实际作价3198万元。
  1994年,出台《局内修造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修造市场准入和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外委加工修理审批制度,抬高入市门槛,控制资金外流。1996年,油田出台设备管理奖惩办法,开始将设备检查、考核结果同各单位的经济利益挂钩。全油田审验设备24500台套,合格率95.3%,优秀率42.1%。同年,大庆油田再次被评为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
  1997年,对25个润滑油和防冻液生产厂进行资质认证,拥有活动设备500台以上的企业,均对应安排润滑站。
  1998年,全油田调剂调拨各类资产2598台套,原值12.49亿元,其中集团公司内部调入国有资产18台套(原值1066万元),调出国有资产2台(原值1249万元),局内调剂调拨国有资产1333台套(原值6.6亿元),调剂调拨企业资产1265台套(原值5.88亿元),解决了生产急需,提高了资产利用率。依照国家设备管理条例和专业化修理、社会化服务、区域化布局的原则,对油田内部165个上规模的设备修理厂登记造册,着手规范其执业行为。同年,全油田完成设备大修理费用4.2亿元、维修费用6.8亿元。
  1999年,油田出台设备管理暂行办法,装备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外委设备维修、机械加工管理暂行办法,抽油机管理办法,全面加大装备(设备)监管力度。2000年,油田作出规定,拟购重大设备须经有关专家组就其技术指标和生产、安全、环保性能以及经济效益评审论证通过,方可订购;拟购装备实行集中采购,其生产厂家资质、装备价格须网上公示,以便招标选购质优价廉的装备。同时,出台《设备管理暂行办法》,依据“专业统一、精简实用、有利监督”的原则,对原有的55种资料进行规范,形成设备运转记录、技术档案、管理台账、技术报表共4类34种基础资料,夯实了设备管理基础工作。推进设备管理数据库建设,实现与中油资产数据库联网运行;组织并参加《石油工业设备图库》编制工作,该项目通过国家设备管理优秀单位检查验收。同年,开始实施装置检修队伍和设备修理厂专业资质评审,不达标的企业不准进入油田设备修理市场。实行设备修理档案化管理,建立设备修理信息库,对获得修理资质的厂家,公布其质量、价格、能力、信誉、服务态度等综合信息,供油田所属单位择优选用。
  2003年,油田开展主要设备运营成本跟踪写实,并与之配套实行重大装备效益跟踪责任制,促进设备始终保持最佳运营状态。2004年,开发应用重大装备投资评价系统,首次从技术、经济两方面入手,对修井机、地面计量系统等23种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装备项目实施综评。2003~2005年,油田公司连续3年获得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