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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业发展

社会事业发展


  2018年,黑龙江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726元,同比增长7.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实现16944元,同比增长9.1%。全年全省财政用于民生支出3957.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6%。全年全省棚改开工13.02万套,开工率113.3%,基本建成14.88万套,基本建成率141%,货币化安置率63.4%,完成投资179亿元。就业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就业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0.7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10%;失业人员再就业44.8万人,完成目标的112%;城镇登记失业率3.99%,首次低于4%,创历史最好水平。社会保障能力不断提高,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持续提高社保待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分别同比增长5.5%、4%,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增长35%,失业保险金标准增长29.7%;伤残津贴增长7.9%。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实现十二年连增,全省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提高到556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780元提高到3900元。深化全省养老产业体制改革,全年全省各类养老机构总数达到1971所、床位20.8万张。儿童福利保障不断提高,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指导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00元,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儿童提高至每人每月1400元。落实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全年发放补贴资金75642.458万元,发放人数57.3528万人。配置700万元用于“龙江爱心助残工程”,资助人数1243人,装配辅助器具1355具。持续扩大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攻坚行动,推进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前完成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存在的“大班额”任务。推后中小学生早晨到校时间,减轻过重课业负担。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不断加强,29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80个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30%,A类学科23个,A+学科6个,4所高校进入国家“双一流”高校建设。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激发科技创新驱动内生动力,出台《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黑龙江省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全年全省新登记且有纳税申报的科技型企业4970家,有1721家企业入库登记为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45家,总数达到1150家,增长23.8%。全省获专利授权17950件,增长12.31%;登记科技成果1582项,成果应用率实现88.14%;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170亿元,增长12.8%。入选国家“万人计划”21人,黑龙江省累计有86名科技领军人才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刘永坦获最高科学技术奖,全省18个项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成效,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增强卫生健康保障支撑;全年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1082名执业医师,为乡镇卫生院动态补充197名大学生。大力发展体育产业,推动体旅融合发展,举办各类高端体育赛事。竞技成绩成果丰硕,全年共取得64个世界冠军,245个全国冠军;在平昌冬奥会中,黑龙江省籍运动员获得奖牌数占中国代表团奖牌总数的55.6%。成功举办黑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暨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积极备战北京冬奥会。

(杜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