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重大决策和部署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员会
综述
省委重大决策和部署
2018年,黑龙江省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省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建设现代化新龙江的时代特征,着眼走出全面振兴发展新路子,推进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突出抓好“三大攻坚任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新成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考察黑龙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全省上下系统学习、全面领会,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发展。坚持省委常委班子带头学,召开48次省委常委会会议、15次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行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把握精神实质,领会核心要义。坚持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举办6期省管干部集中轮训班,分5期对省直机关处级干部进行集中轮训、对科级干部进行示范培训,各地各单位举办646期县处级干部集中轮训班,实现了应训必训、全员覆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重要论述等,组织召开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工作会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领导小组)会议、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等一系列会议,对全省经济发展、改革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着力打造“金山银山”、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等作出安排部署。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召开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意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召开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出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意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召开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对2019年经济工作作出部署。召开一系列领导小组会、专题会等会议,对标对表中央精神,研究部署具体工作,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振兴发展实践。
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调整,严格执行《关于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办法》,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对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实行动态调整和不称职召回制度,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严格审查,对拟退出的国贫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扩大贫困人员参与度和受益面,在国家扶贫成效考核综合评价中,由“一般”晋升为“较好”,完成17.2万人脱贫,在2017年5个国贫县、8个省贫县脱贫摘帽基础上,又有10个国贫县申请脱贫摘帽。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建立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联席会议制度,启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4个专项战役,狠抓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边督边改。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召开全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会议,对全省地方金融风险进行全面系统排查,重拳整治金融乱象,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实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积极化解企业信用风险;建立政府性债务统计、风险协调会商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源头管控。
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向经济建设聚焦发力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推动全省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淘汰关闭小煤矿245处,退出落后产能1483万吨;加快商品房去库存步伐,粮食“去库存”成交量创同期历史新高;多措并举降低企业成本,一般工商业电价下降10.2%,完成国务院确定的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的目标,全年为一般工商业用电户减轻电费负担13.6亿元;减免退税669.6亿元。扎实做好“三篇大文章”,1—12月,全省141户“老字号”规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7.6%,利润增长6%;1807户“原字号”规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1.8%,利润增长35.7%,“油头化尾”实现重大突破,大庆石化炼油结构调整转型升级项目正式启动;积极培育新增长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1120家、增长20.5%,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1.2%。开展产业项目建设三年行动,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实施“龙江企业家发展计划”,截至2018年底,市场主体达到226.9万户,增长7.6%。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省新登记应用类成果1172项,转化落地高新技术成果432项。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全省新登记且有纳税申报科技型企业3500家。加快建设“数字龙江”,全面加快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扎实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制定《黑龙江省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积极申报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促进军工重点企业融入地方经济。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省会城市建设提档升级年行动,加快推进哈尔滨中心城区“多规合一”,哈尔滨新区正式挂牌,新区建设步入新阶段。深入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研究制定支持煤城转型发展的具体举措。出台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意见,全省开发区入驻企业41293户。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哈佳铁路、哈牡客专开通运营,哈站改造完成投用,以哈尔滨为中心的“一小时、两小时”经济圈加快形成。哈尔滨机场新航站楼启用,完成《哈尔滨国际航空枢纽战略规划》编制。加强与东北其他省区协作,与吉林省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推进哈长城市群建设。
扎实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省委坚决贯彻中央改革决策部署,稳步推进各项事业改革发展。2018年,省委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委员会)会议12次,审定议定改革方案73个。党的十九大以后出台文件需要黑龙江省承接落实的64个改革任务已全部承接。人大、政协、群团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市县机构改革有序推进。出台《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事业单位改革实现整体突破。全省司法体制改革加速推进,垦区公安机关完成整建制移交,农林法检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国家安全体制、公立医院等领域改革稳步推进。重点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哈尔滨新区管理体制理顺工作。省级出台了第一批“不见面、跑一次、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国务院取消下放事项全部有效落实,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部取消。哈尔滨新区全面启动并梯次推进104项改革,首批69项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落地实施,93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实现“证照分离”,省、市两级累计向哈尔滨新区下放事权538项。突出抓好农垦、森工、龙煤三大集团等国有企业改革,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伊春森工集团均已挂牌成立。改组成立交投、建投、旅投、农投、产投、金投、林投7个省级国有资本产业投资集团。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围绕“打造一个窗口,建设四个区”的发展定位,深度融入东北亚经济圈。成立中俄地方合作发展投资基金,建设绥东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工作取得重要成果,同江界河铁路大桥中方段主体工程完工,哈欧、哈俄班列和“哈绥俄亚”陆海联运实现重去重回。积极开展对俄交流,承办中俄地方合作交流年开幕式,参加第四届东方经济论坛和第五届中俄博览会。成功举办第二十九届“哈洽会”,积极推进与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地区交流合作。深化拓展与广东省对口合作,出台《对口合作三年行动计划》,深哈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顺利落户哈尔滨新区。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达1747.7亿元,同比增长36.4%;全省口岸货运量达4142万吨,同比增长37.1%。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省委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推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建设、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省。争当农业现代化建设排头兵,推动耕地轮作、水稻休耕,落实农业测土配方施肥、“三减”示范、绿色有机食品等耕地面积,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粮食生产实现“十五连丰”。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全省建成“两牛一猪”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446个。做大做强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加大“粮头食尾”“农头工尾”推进力度,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1731家,产值增长11.5%;绿色有机食品加工企业达1025家;粮食加工企业加工原粮723亿斤、增长31%。深化“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构建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生产体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完成省级验收,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集体产权改革任务有序推进,“两权”抵押贷款、活体畜禽抵押贷款取得突破,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顺利完成国家玉米、大豆收储制度改革。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实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能源革命”“菜园革命”,全省农村室内厕所改造竣工5.9万户,67个县(市、区)建成秸秆压块站864个,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6%,通村公路畅通率达100%。打造绿色生态村庄,绿化村屯1453个,绿化道路1110.9千米。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省委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充分激发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支持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发挥人大监督作用,保证省人代会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全面贯彻执行;印发《关于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抓好“三大攻坚任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保证法律法规有效执行。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有效支持保障人大代表发挥作用。支持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积极推动协商民主制度落实,采取召开政协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与有关部门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界别协商、立法协商等方式,提出了针对性、操作性很强的对策建议。积极开展协商式民主监督,加强民生议政,围绕就业、养老、教育、住房、供热等政府工作重点、社会关注热点问题提出的重点提案全部办理完成。扎实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工作主题,支持党外人士围绕振兴发展大局考察调研、建言献策,鼓励民主党派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支持省工商联开展“服务民企”和“百企帮百村联万户”行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兴边富民行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开展全省宗教工作督查。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扎实做好港澳台及海外统战工作。全面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召开“法治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部署依法治省任务。省委常委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建立省委法律顾问制度和省委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带动全省各级班子提升依法办事能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黑龙江省成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的全国9个试点省之一。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1396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共享、信息公示、失信惩治工作。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宪法宣传“七进”活动。
扎实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省委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部署要求,召开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大课题研究,多项成果入选全国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理论研讨会、全国改革开放40周年理论研讨会。召开省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座谈会等会议,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加强网络综合治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明显提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黑龙江两周年”等主题宣传活动以及“春华秋实”“秋日春潮”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黑龙江省系列报道,举办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两次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开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活动,全面展示了黑龙江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变化和辉煌成就,进一步凝聚起拥护改革开放、支持改革开放的浓厚社会氛围。创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开展大型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新时代社会主义新风尚;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传承东北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宣传新时代优秀人物先进事迹,汇聚起推动龙江振兴的强大精神力量。积极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进一步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文化市场主体规模不断壮大;加强对外文化交流,进一步提升对外文化影响力。
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省委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建设生态强省为目标,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绿色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制定《关于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的实施意见》,持续开展治污净水行动;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深化松花江污染防治,省内重点河流湖泊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深入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完成7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范围及功能区核准。积极抓好生态环境治理,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省级领导包抓、责任主体负责、督导部门推动的三级联动体系,重点解决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环境问题。蓝天保卫战成果显著,2018年,全省平均达标天数比例达93.5%,同比提高4.4个百分点;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体系初步形成,省内主要城市冬季取暖期大气质量明显提升。开展保土护田行动,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评价为优良等级。推动生态产业发展,全力打造“两座金山银山”。召开黑龙江省首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整合旅游资源,推动文化、体育、时尚、健康养老与旅游融合发展。发展林下经济,壮大森林食品、林木产品等精深加工业,积极构建现代林业经济新体系。成立省碳汇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推进碳汇产业发展。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省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用心办好民生实事,用力兜住兜好民生的“底”,推动振兴发展成果更好惠及龙江人民。2018年,全省民生支出3957.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6%。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城镇新增就业60.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降至3.99%。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提高社保待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分别增长5.5%和4%,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108元/人月,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90元/人年,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十二连增”。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开展学前教育规范发展等9项攻坚行动,推动“双一流”建设,国家现代农村职业教育实验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启动“龙江文化云”建设,加强市县文化馆尤其是贫困村文化设施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深入推进“健康龙江”建设,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建立全面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农村泥草(危)房改造,加大林区、煤城棚改力度,2018年,实施棚改13.02万套,农村危房改造8.1万户。积极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三供两治”项目完成投资69.3亿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施工进度加快,房地产市场乱象得到有效治理,全年为130万户居民办理不动产权证。强力打击危害群众的各类违法犯罪,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省委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严的态度、严的要求、严的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执行《关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意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出台《省委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规定(暂行)》,对涉及龙江重点发展问题、重大工作进展及时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报告。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和改进省委常委会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决策议事水平。省委常委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推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落细。全面开展对市(地)和省直部门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推动政治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强化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一批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坚决防止“带病提拔”,有12名省管干部被暂缓任用或取消任职资格。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制定《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调动了干部积极性。出台《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选派优秀干部赴广东对口合作城市、省直对口单位进行挂职锻炼。加强青年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发展政策措施不断优化。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会议、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议、市(地)委和省委直属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实施省直机关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机关党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持之以恒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持续纠治“四风”问题,2018年,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738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44人。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案》,严肃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群众办事难等突出问题1446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55人。持续推进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任务,对败坏作风、破坏环境的人和事“零容忍”,开展5轮明察暗访,及时纠正处理违纪问题。认真配合中央巡视组开展工作并扎实抓好反馈意见整改。省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中央巡视重大意义。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高度,全力支持配合中央巡视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服从巡视工作安排、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搞好服务保障,确保巡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书记专题办公会议、巡视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等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责任分工方案,建立问题、责任和任务清单,把巡视反馈问题分解为165项任务,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对研究过的问题要百分之百启动整改,对认领清单要按时间节点百分之百推进落实,确保本届省委任期内百分之百完成整改任务,2018年完成整改91项。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震慑,持续发挥巡视“利剑”作用,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以来,省委先后开展三轮巡视、涉及86个地区和单位,实现对省属高校、省属国企和贫困县巡视全覆盖。深化标本兼治,深入分析违纪违法规律,实现查处一个案件、健全一套制度、解决一个领域问题。坚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召开全省反腐败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腐败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防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