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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工作

换届工作


  在中组部和省委领导下,坚持严格标准条件,严明程序步骤,严密组织实施,较好地完成人事安排、大会筹备、选举组织等工作。科学制定换届政策。印发换届人事安排原则意见,明确省人大政协常委、专委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名条件、人选标准、产生程序,为做好换届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制定黑龙江省人选推荐工作方案,高质量完成全国人大政协换届人选推荐呈报等工作。周密做好人事安排。反复分析测算,统筹联动调整,研究提出代表、委员和常委专委人事安排意见。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严控房地产领域及高污染、高耗能、产能过剩行业的人选,重点在创新驱动、新兴产业,打造“两座金山银山”等领域考虑人选,实现人选结构的总体优化。精心组织“两会”选举。科学制定流程,严密工作程序,突出抓好保证选举的关键环节,认真做好工作预案和政策解释,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氛围。2018年1月,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省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和监察委主任、法检“两长”以及黑龙江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