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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

意识形态工作


  牢记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切实守护好、建设好、运用好阵地,以实际行动担起意识形态“重镇”的责任和使命。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判意识形态风险情况,及时排查风险点,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制度,落实意识形态风险三级防控机制,保证责任管控到每一名教师,常态化对教师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切实保证用制度和机制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严格管控好课堂、科研和宣传三个阵地,严格管理好党员、教师和学员三个主体,正确处理好解放思想和保持一致的关系、言论自由和政治纪律的关系、学术研究和理论宣传的关系,实施教师三级备课、发表文章三级审核、外出讲课报备制度,进行教学、科研、管理全过程管控,确保全年未发生意识形态问题。全年组织骨干教师开展宣讲宣传、送教下基层352人次,向基层党员和群众精准传递和权威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黑龙江日报》发表理论文章64篇,在《奋斗》发表理论文章44篇,均排在发稿单位的首位。专家学者接受省级新闻媒体专题采访39人次。开发20余个意识形态教学专题进入所有主体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