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老年人保健产品等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决议
决议决定
关于加强老年人保健产品等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该报告,要求全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加强对老年人保健产品消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预付卡”)消费和移动通信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维护消费市场秩序,改善营商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激发消费者消费潜力。在依法打击整治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预付卡消费领域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移动通信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等内容中作出18项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