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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监督工作


  2018年,检查5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2项,作出决议决定2项,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21项。为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对债务处理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制定《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建立经常性政府债务监督机制。加大国库集中支付联网和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检查力度,增强财政资金执行安全性和支出绩效。开展预算决算公开情况检查,提高预算透明度。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对扶贫资金管理等4个方面整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进一步落实脱贫攻坚措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5位副主任带队赴8个市开展脱贫工作进展情况调研,推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待,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检查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例”实施情况,督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典型案件,开展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及应急响应情况专题调研及龙江环保世纪行活动,推动政府、企业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用法治的力量坚守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检查优化发展环境及行政许可“一法一例”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要求省政府研究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开展全省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专项视察,促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破解财政科技支出、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制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问题。开展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对省政府《关于全省旅游业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专题调研,提出要多角度支持壮大实体经济,多举措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切实降低小微企业成本,深化国有旅游景区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分离的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旅游产业链和价值链全面升级等意见建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农垦和森工改革进展情况的报告》,推动改革进一步深化。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全省环保产业发展、快递业发展、体育产业发展等情况的专项报告。开展乡村振兴情况调研,建议省政府加大力度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注重产业安全、抓好项目谋划和储备,培育优势产业;尽快编制乡村振兴规划,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高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形成完备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链;强化政策规划引导,破解快递业用地难通行难问题;充分利用夏季生态和冰雪资源的比较优势,引导体育产业与旅游、养老、文化、科技、教育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报请省委印发《关于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首次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关于2017年度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向实现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迈出坚实一步。促进社会公正、增进民生福祉,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省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代表对检察机关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支持和督促全省法院加强执行工作。加强公益保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作出《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明确检察机关应当重点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和必要程序。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老年人保健产品消费领域“洗脑式”欺诈销售等问题,及时作出《关于加强老年人保健产品等消费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决议》,要求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整治。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世居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例”实施情况检查,要求政府加强城市路网建设和城乡交通的统筹规划,切实发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效用。开展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实施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执行情况等专题调研,推动解决教育领域民生热点问题,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公民文化素质。完善加强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报请省委转发《中共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完善监督工作机制10项措施和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8条规定。提高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制定完善监督工作规程、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工作程序、执法检查工作程序、专题询问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