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工作
代表工作
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制定实施《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全国、省人大代表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意见》。确定26名全国人大代表、244名省人大代表,分别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和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的代表。邀请主任会议成员联系的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邀请提出议案建议以及熟悉相关领域工作的全国、省人大代表,180余人次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工作,为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创造条件。建立人大代表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工作机制,拓宽代表对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参与。完善人大代表网络履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代表使用的便利性、搜索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和系统的平顺性。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和指导,举办五级人大代表培训班、各市(地)人大常委会(工委)主任及人事委(办)主任座谈会,采取履职基础理论知识学习辅导与代表履职先进经验介绍交流相结合,人大代表履职培训与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培训有机结合,运用远程视频学习培训系统实现本届省人大代表一次培训全覆盖。召开全国人大代表小组工作会议,印发《关于组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小组的通知》,指导各选举单位完善代表小组工作制度、规范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内容和方式、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进一步增强闭会期间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活动实效等提出明确要求。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确定的“关于制定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11件议案,常委会会议审议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结果的报告,其中6件议案的相应内容已纳入有关法规当中,关于“制定省开发区管理条例”等5件议案有关内容列入立法计划或立法规划加以推进。细化代表建议办理第三方专家评估相关配套办法,组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系统平台使用工作集中培训。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425件建议,逐件明确承办责任单位部门和办理标准及办结时限,全部纳入网上办理平台进行运作和管理,筛选确定8件代表建议由主任会议重点督办。代表提出的建议全部办理完毕,答复率100%,代表满意率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