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督办
督查督办
省政府办公厅共列入督查事项460项,呈报各类督查报告225篇,省政府领导在督查报告上的批示率100%。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向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及国办督查室报送各类报告和综合信息47篇。全年共开展实地督查27次,其中配合国家层面开展实地督查5次,会同省委督查室及其他部门开展实地督查8次,牵头或自行组织实地督查14次。
决策督查工作 坚持以目标为导向,决策督查工作重点突出。全年对省委、省政府及“两办”文件确定的22项,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座谈会议、协调会议等49次重要会议确定的134项进行分解督办,采取逐项分解落实责任、明确标准和时限等措施,有力推动了会议部署的每一项工作落实。对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151项重点工作、33件民生实事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黑龙江省的52项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采取逐项细化目标任务、制定责任分工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定期汇总上报推动落实情况、全覆盖跟踪督查等具体推进措施,以真督实查促进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同时,高标准完成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相关工作任务。在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深入全面开展自查,综合汇总上报黑龙江省自查报告的基础上,对应成立了8个工作组,提供各类材料1430余份,协调召开各类座谈会、访谈会35次,实地调研各高校、科研院所、中小微企业等18次,相关单位接受督查组一对一访谈12次。国务院督查组反馈意见下发后,积极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部署,及时下发整改方案,对整改问题逐项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国务院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探索企业集群登记模式、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等3项典型经验做法进行了通报表扬,齐齐哈尔市“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实施技术改造成效明显”等6个方面,5个市、县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专项督查工作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专项督查工作实效明显。全年办理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领导批示及交办事项141项。完成对106个省政府管理的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工作,其中,新成立15个、调整40个、撤销1个。对全省拟设置的699个道路检查站进行审核,省政府审批后核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道路检查站批准证书》。督促各市(地)和省政府各部门对65个驻外办事机构进行清理规范,撤销29个,保留36个。办理并公开回复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网民给省长留言47条。在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中,按照省长王文涛“真管、真关、真淘汰”要求进行跟踪督查,实行煤矿关闭“日报制”,上报小煤矿关闭滚动督查信息53期,并对部分小煤矿关闭情况开展实地督查,有效推动了整治工作的落实,全年关闭小煤矿245处,淘汰落后产能1483万吨/年。在国务院办公厅十省百家办事大厅暗访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中,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进行举一反三、逐项排查,围绕整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针对整改重点进行评估预测,制定了暗访排查、实地走访、随机抽查、小范围座谈等具体措施,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分别赴哈尔滨、大庆等8个市及28个县(市、区)的56家综合和专业办事大厅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的83个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结合国办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拓展整改范围、明确整改时限、强化整改效果,有效地推动了全省办事大厅和窗口单位服务质量的提升。
与人大、政协联系工作 创新办理方式,建议提案办理规范高效。全年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8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1件,办理省人大函件81件、省政协函件40件,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364件、省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493件。全部办复,协商率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95%以上。通过创新办理方式,加强建议提案办理重要环节管理,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透明化、信息化。注重优化预交办机制,对建议提案办理突出抓早、抓前,确保各项任务提前完成。注重完善协商机制,对代表提出的疑难件、综合件,省政府办公厅在充分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建立了争议各方协商模式,提高了疑难件、综合件分办的准确性,更好地达成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共识。注重设置预警机制,通过建立办理工作台账和利用“人大代表履职平台”“智慧政协”系统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对办理中进度缓慢的部门,提前告知承办单位,确保意见建议提案按期、保质完成。当年,省政府办公厅被评为“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