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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民主自治

基层民主自治


  基层群众自治不断深化,村委会换届选举、依法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全省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圆满完成,全省8967个行政村有8890个完成换届选举,完成率99.14%,为历届最好。举办全省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部分当选主任示范培训班暨第一届全省村官大讲堂,进一步提升村主任履职能力和服务本领,确保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的有效运行。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委印发《关于建立省级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项目库的通知》,将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农镇团结村等100个村纳入省级村民自治试点项目库。完成全省村(居)民委员会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利用特别法人地位开展好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依法依规办事,规避法律风险,更好地为群众办好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圆满完成第三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和牡丹江市西安区)结项验收工作。哈尔滨市道里区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县级示范单位”,甘南县兴十四村等4个农村社区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村级示范单位”,成为国家级的示范标杆单位,进一步引领了全省农村示范社区的创建。

(国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