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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省人设厅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意见,为全面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奠定坚实基础。指导各市(地)测算发布2018年工资指导线,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管理,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的意见》,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落实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下发《关于黑龙江省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在全省53家公立医院开展了试点工作。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月人均增加300元,义务教育教师月人均增加348元。落实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正常调整机制,从2017年1月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月人均增加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