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
监察体制改革
2018年,按照党中央顶层设计和中央纪委总体部署,黑龙江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依法平稳有序推进。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省委切实担起改革主责,省委书记张庆伟带头当好“施工队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亲力亲为推动改革。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自觉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目标,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2018年1月,全省监委全部组建挂牌,划转编制2751个,转隶人员1816人,比中央方案要求提前完成。积极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省纪委监委统一设立36家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对97家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拓展延伸,全省配备乡镇监察专员、监察员2316名,打通监察监督全覆盖“最后一公里”。初步建立了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各级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全面调整,人员混合编成,省级85.5%、市级90.3%、县级87.4%的转隶干部配置到执纪监察一线。转隶人员身转心转、心合力合,实现全面深度融合,快速形成战斗力。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涉嫌职务犯罪案件2307件,依法留置487人,移送司法机关1010人,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省市两级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案件平均用时比上一年缩短2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