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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生态建设

政治生态建设


  2018年,省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政治要求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政治生态建设作为协助省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载体,扎实有效组织实施。政治生态考核取得实效。深入落实省委《关于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政治生态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怎么用等关键问题。在全国率先开展对市(地)和省直部门的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干部满意度和群众获得感进行测评,用干部和群众评价倒逼政治生态建设。省委充分运用考核成果,对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重点巡视,对考核评价“较差”和“一般”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抓政治生态建设不力、干部群众评价差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调整。齐抓共管局面初步形成,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政治生态建设主体责任,书记主动抓、直接管,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哈尔滨市建立“五报告一反馈”制度,牡丹江市推行“互联网+政治生态”监督模式,佳木斯市定期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大兴安岭地委成立政治生态整改办,推动政治生态建设由工作部署向具体落实转变。全省政治生态呈加快好转态势。党员领导干部“四个意识”进一步树牢,各级领导班子凝聚力进一步增强,选人用人风气好转,正风反腐不断深化,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中央纪委受理黑龙江省越级信访举报同比下降19%,省纪委受理反映省管干部初次举报同比下降7.9%,反映处级以上干部初次举报同比下降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