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推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落实省委书记张庆伟调研工青妇工作讲话要求,建立向省委、省政府定期专报制度,配合召开省政府妇儿工委六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将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纳入民生实事,推动两个规划目标纳入省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公办幼儿园建设、母婴安全和儿童健康等26项发展目标被确定为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开展两个规划中期评估调研,召开全省示范县(市、区)现场会议,实施0—3岁儿童托育服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等示范项目,编撰2017年全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报告,加强各级妇儿工委机构、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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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4日,“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前夕,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省妇联党 组书记、主席刘睦终到富裕县绍文乡民乐村看望慰问留守儿童和家庭贫困儿重 (省妇联 提供) |
规范妇女权益维护制度 联合省公安厅、省法院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工作意见》,规范和细化公安等部门家庭暴力处置职责、流程,全年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15份、人身安全保护令43份。与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做好妇女参选参政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基层妇女参选参政支持和指导,全省行政村换届选举中,新当选女性正职占6.5%,95%的村妇联主席进入村委会,37.2%的村妇联主席进入村党支部。
妇联组织作用发挥 启动省妇联系统“法治建设年”活动,依托“社区(村)妇联主席上讲台”“普法微课堂”等载体,举办主题宣传5800余场,覆盖妇女儿童36万余人次。积极探索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新路径,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婚姻登记处设立“家+和巾帼婚调工作坊”,离婚调和率达60%以上,《中国妇女报》专题报道黑龙江省经验。畅通妇女信访渠道,开展妇女信访重点案件法律援助服务,省妇联直接接访1893件次,帮助58位受援人取得经济补偿230余万元。召开全省“平安家庭”建设工作专项推进会,举办专题讲座、专项宣传,覆盖家庭成员24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