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第十八届社科评奖
全省第十八届社科评奖
坚持评价导向,以学术质量、社会影响、实际效果为标准,进一步改革评奖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对初评单位评审工作的政策讲解和培训服务,创新评审方式方法,复评和终评采取异地评审,完善回避制度和纪律监督制度,修订《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纪律若干规定》,加大意识形态审查力度,保障评奖工作的客观、规范、科学,不断增强评奖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评出优秀成果565项,其中,一等奖50项,二等奖80项,三等奖200项,青年作者获奖比例比往年有明显提升,获各等次奖项数量152项,占获奖总数的26.7%,获一等奖6项,占一等奖总数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