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省委政法委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省市县三级综治视联网平台实现100%联通应用,全省五级(省市县乡村)综治中心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化解整治率98.8%。省综治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管理和服务,全年未发生相关重大案事件。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省刑事案件立案同比下降4.8%,其中八类案件(杀人、放火、伤害、抢劫、爆炸、绑架、劫持、强奸)同比下降17.8%。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大庆“4543”(搭建市县乡村四级平台,凝聚调解组织、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新闻媒体五方力量,突出法治化思维为导向、专业化队伍为根本、多元化方法为基础、规范化程序为准则四化标准,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人才保障三重保障)模式获司法部肯定,在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