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环境建设
法治环境建设
省委政法委以“法治建设年”活动为载体,推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25项重点工作和75项具体任务落实。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废止、修改、暂停实施地方性法规144部、省政府规章33部,废止规范性文件3432件。增强依法行政效能,全省4852个行政机关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一审出庭应诉率100%,二审99.9%。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程序3993项,增加网上办理事项3076项。发挥司法保障作用,省法院开展涉产权冤错案件梳理甄别,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省三级检察院同步建成公益诉讼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组织开展“四煤城”(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小煤矿关闭整治公益保护和系列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会前学法制度普遍建立,黑龙江电视台“新闻·法治频道”开通后收视率不断攀升。发挥法学会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研究和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实现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