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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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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城乡户籍迁移障碍。出台《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非籍人口落户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放开重点人群、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限制,放宽哈尔滨市主城区落户限制。在派出所设立社区集体户口。有在城市(镇)落户愿望,没有实际居住地址的放开落户限制人员,可将户口落至派出所社区集体户口。黑龙江省是全国落户条件最宽松的地区,只要群众有在城市落户意愿,即可在居住地办理落户手续,基本实现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目标。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中,户籍和治安业务共136项,其中足不出户办理全流程业务91项。截至12月,受理业务217321件,群众满意率99.8%。

(田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