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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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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七五”普法规划落实,重点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召开黑龙江省落实普法责任制成员单位第一次联席会议,评选出首批“全省‘谁执法谁普法’示范单位”8个和“全省普法教育暨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21个,在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揭牌仪式。组织“七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组成检查组6个,开展为期1个月的检查,向全国普法办报告检查情况。开展宪法系列宣传活动,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司法行政开放日等活动,发放宣传册、宣传品等5000余件。省司法厅就“坚决拥护支持宪法修正案,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接受黑龙江广播电视台专访。该专访发言被中央电视台采用,并于3月13日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新闻联播”中播出。“宪法宣传周”期间,省司法厅联合省民委、哈尔滨海关、黑龙江省军区在黑河举办“中国宪法边疆行”暨边关普法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全省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网上答题。6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9月1日起正式实施。《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是“法治建设年”活动一项重要成果,是普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标志。履行全省“法治建设年”活动法治宣传教育组职责,召开专项会议具体部署落实,印发《法治宣传教育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等。落实省领导关于“做好黑龙江电视台‘法治频道’筹建工作”指示,保障经费足额支付到位,确保“法治频道”如期播出。发挥新媒体普法矩阵集群效应,开展“法在身边 与法同行”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黑龙江普法”微信公众号关注用户160216人,编发普法集锦21期,向全国推送130篇,发表56篇。与省电台开办《请让我来帮助你》宣传栏目,播出22期。推进多层次法治创建活动,宝清县等18个县(市、区)被命名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克东县乾丰镇展望村等14个村(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黑龙江省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全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全省13个市(地)和农垦系统司法局副局长、法宣科(处)长、部分县(市、区)司法局长和省直机关单位负责法治宣传工作的领导60余人参加培训。在哈尔滨举办全省基层普法通讯员培训班,全省各县(市、区)司法局法治新闻报道骨干72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