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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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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黑龙江省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建设各类创业孵化基地145个,入驻企业2813家,带动就业1.82万人。统筹做好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全省新增困难人员就业15.6万人。不断增强保障能力,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剂制度,确保企业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提高社保待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分别增长5.5%和4%,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增长35%,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增长29.7%,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490元,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十二连增”。棚改开工13.02万套,基本建成14.88万套,农村危房改造8.1万户,积极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37亿元。“三供三治”(供热、供水、供气;污水治理、垃圾治理、大气治理)项目完成投资45.2亿元。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为157万户“办证难”居民办理不动产权证。积极推进冬季清洁能源取暖。持续提升标准水平,新建和改扩建118所公办幼儿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0%;实行推迟中小学生到校时间;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建设任务,提前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化,毛入学率达到92.42%。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80.96%,连续17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推动“双一流”建设,全省高校A类学科达到23个。启动实施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补充乡村教师2382名。深入推进“健康龙江”行动,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药品集中采购、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联动后降幅分别达12.3%、9.2%,17种抗癌药品纳入医保目录,平均降价幅度达56.7%。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1000名执业医师;建立乡镇卫生院大学生动态补充机制,新招聘医学毕业生197人,保持乡镇卫生院在岗大学生不少于3000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补助标准增长10%。黑龙江籍运动员在平昌冬奥会取得好成绩,成功举办第十四届省运会、省残运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各类专项行动,刑事案件发案总量和命案发案量分别下降4.8%、11.7%。扎实做好防汛抗洪工作,有效应对内蒙古跨境大火。专项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问题,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2.1%、6.9%。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张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