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经济发展
促进经济发展
2018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支持“三去一降一补” 推动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遵循早关多奖、多关多奖、动态管理原则,及时兑付市(地)、县(市、区)政府、龙煤集团关闭煤矿奖补资金4.3亿元,全省淘汰关闭小煤矿245处。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融资难,为240户工业企业提供贷款周转金41.4亿元,为113户企业发放助保金贷款13.8亿元;积极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停征、免征或降低标准征收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完善支持做好“三篇大文章”(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等财政政策实施细则,落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新增规上企业奖励、研发和应用首台套产品奖励等16项支持产业发展财政政策,全年兑现奖补资金10.1亿元,惠及工业企业838户,增强了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实行省级分享增量税收返还政策,推动哈尔滨新区创新发展;落实支持开发区发展财政政策,通过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集中土地出让收入、省级分享增量税收返还三方面政策,支持全省重点开发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发挥原生态资源优势,服务旅游强省建设,支持举办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推动417个旅游景区厕所建设,促进实施旅游新业态拓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项目,改善基础设施、丰富产品供给。通过项目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扶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支持开展驻场演出3600余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支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推进科教强省建设,省级统筹安排资金6.9亿元,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实施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684个,推动提升源头创新能力;落实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省重大及重点成果转化项目扶持、孵化器绩效后补助、科技创新券补贴等支持科技创新政策,出资组建省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建设孵化器94个、科技创新基地100个,激励808户科技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7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
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大力推动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推动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深入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推动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及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支持10个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26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提档升级,扶持地方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支持发展现代畜牧业,重点扶持发展高产奶牛、高端肉牛、东北民猪等优质品种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15个牧业半牧业县建设草原围栏、草原播补和人工种草,在68个市县实施粮改饲;落实“三减”行动计划,推动黑土地保护利用、有机肥提质增效试验示范、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支持开展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围绕提高农业科技化、良种化、水利化、机械化、标准化水平,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增生态高标准农田6.4万公顷、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16万公顷,落实农机购置和更新报废补贴政策,做好农业生产救灾等工作,促进黑龙江省粮食生产实现“十五连丰”。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部署,支持17万农户改造建设室内外厕所,促进实施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等项目,大力支持秸秆“五化”综合利用。落实缓解乡镇财政困难补助资金和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保障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扩大政府有效投资,省级筹措拨付资金187亿元,支持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哈牡客专、哈佳铁路建成通车为百姓出行提速,哈尔滨机场新航站楼启用,奋斗水库、阁山水库建设工程稳步推进。
支持提升开放合作水平 省级筹措拨付资金2.6亿元,支持“打造一个窗口、建设四个区”。推动加快跨境基础设施建设,同江界河铁路中方段主体工程完工,哈欧班列、哈绥俄亚陆海联运常态化运营;推动加强对外交流,保障中俄地方合作交流年、第五届中国—俄罗斯博览会、以“新时代的中国:黑龙江走振兴新路 约世界同行”为主题的外交部黑龙江全球推介等活动顺利开展,对新开通的哈尔滨—新加坡、哈尔滨—车里雅宾斯克等国际航线予以补贴;完善支持对外贸易发展的财政政策,在外贸自主品牌建设、外贸新业态发展、出口信用保险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