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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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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黑龙江省共完成税收收入1952亿元,同比增长8.6%,增收155亿元,地方级税收完成982亿元,同比增长8.8%。社保费收入完成832亿元,其他非税收入完成73亿元。全年办理出口退(免)税23亿元,同比增长15%,完成省政府和税务总局下达的组织收入目标,实现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协同一致。地方级收入实现大幅增长,共完成982.2亿元,为省政府年初预期目标的101.3%,同比增长8.8%,增收79.8亿元。全省工业经济效益明显好转,工业税收增长态势良好。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增长9.5%和22.8%,拉动工业税收完成901.2亿元,增长10.4%。原油煤炭价格上涨拉动力强。2018年,原油价格同比增长27.5%,煤炭价格同比增长7.1%,受原油煤炭价格上涨因素拉动,石油、煤炭开采业税收分别增长43.8%、43.9%,增收92亿元。房地产市场活跃带动税收增长。全年全省房地产市场销售形势较好,全省商品房投资完成额同比增长15.8%,房地产业税收和二手房税收分别增长13.5%和19.4%,增收41.4亿元,拉动全省税收增长2.3个百分点。民营经济税收完成1108.4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56.8%,比上年同期增长7.1%,其中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税收分别增长14.7%、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