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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

生态保护


  深入推进“一区一法”建设,《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作为全市第一部实体法正式颁布实施。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嘉荫县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依法加强“林地三乱”整治,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34起,累计排查清理收回历年来违法占用林地3240公顷。严格落实河长巡河制度,完成全县74条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查处水事违法案件2起。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改造淘汰建成区内小锅炉12台,空气质量实现全年优良。不断加大森林防火力度,投入防火经费979万元,全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秸秆禁烧工作实现秋季“零火点”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