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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深化改革


  全市党政机构由49个减少为45个,精简8.2%。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印发鹤岗市第一批14个部门所属18家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精简机构2个、精简编制33名。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取消权力事项15项、新增17项、扩大权限37项、部门问移交1项,78项社区证明事项全部取消。推开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驻人民办事中心的27家单位窗口全部实行“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在全省率先开办政银便民通。持续推进依法行政,组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优化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