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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

教育工作


  加强师德建设,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开展“做新时代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活动,落实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严禁”、执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强化教师专业培训,参加各级各类培训200余人次,完成2001年前师范类毕业生安置考试、岗前培训工作。提升教育管理水平,开展“教育管理质量提升年”活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做到“一校一案”。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开展综合实践课。改进和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整体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推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落实《教育督导条例》,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推进素质教育,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规范作息时间,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和身心健康。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规范考试和评价工作,加强考试管理,落实控辍保学要求,统筹保障不同群体入学。开展特色学校创建活动,中小学校光纤入校全覆盖,实现“班班通”。推进企办教育向地方政府移交,完成资产清查、企业教育机构人员身份认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