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防汛机动抢险队伍 1986~1997年,全省没有防汛机动抢险队伍。1998年12月,经国家防总批准,正式成立佳木斯市防汛机动抢险队,列为全国第三批防汛机动抢险队。该队隶属于佳木斯市水利局,核定事业编制16人,在职人员50人。该队筹集资金460万元,其中国家防总补助150万元,设置了办公设施及库房,购置了采、装、运等机械设备,建成水上训练基地和物料储备基地。该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本省东部地区应急防汛抢险任务,汛期由省防统一调度,平时开展培训和抢险训练,同时开展多种经营生产。
1999年3月,齐齐哈尔市组建防汛机动抢险队。该队筹集资金815万元,其中国家防总补助125万元,购置自卸车24台、装载机3台和险情探测仪等设备。抢险队与松嫩公司组成联合舰队,汛期共同参加抗洪抢险,非汛期开展各种经营创收。该队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本省西部地区防汛任务,汛期由省防统一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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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防汛机动抢险队 |
2001年,按照国家防总要求,经省编委批准成立黑龙江省防汛机动抢险队,是全国第四批中央投资建设的重点防汛抢险队之一,为正处级单位。其下设水上和陆地两个抢险分队,隶属省水利厅,在省防汛办的指挥调度下,承担全省范围内急、难、险、重的抗洪抢险任务。该队是在原省水利冲填工程处的基础上组建的,办公设施和抢险设备齐全。同年6月,省防办在佳木斯市组织了有6541部队、佳木斯市防汛机动抢险队和齐齐哈尔市防汛机动抢险队参加的军地联合抢险演练。
2002年,哈尔滨市防汛机动抢险队组建。同年,通过哈尔滨市编委批准,并通过了国家防办审核,挂靠在哈尔滨市江堤工程处,隶属于哈尔滨市水务局。每年有300万元~400万元的事业费和工程维护费,从业人员657人(其中机械化公司104人)设备齐全,年平均收入4000万元。该队主要负责本省中部地区防汛任务,汛期由省防统一调度。同年5月,省防在齐齐哈尔市水上训练基地进行冲锋舟驾驶培训学习和训练,历时15天,全面系统地学习了“航行规则”等9门理论课和冲锋舟实际驾驶训练。2003年8月22日,省防汛机动抢险队和哈尔滨市防汛机动抢险队又在哈尔滨市松花江上联合举行了防汛抢险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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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黑龙江省军地联合防汛机动抢险演练现场 |
2004年,牡丹江市编委批准成立牡丹江机动防汛抢险队,挂靠在牡丹江市河道管理处,编制60人,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2005年,牡丹江市机动防汛抢险队被列为国家试点单位,平时以维修城区河道堤防为主,办公室、库房、训练场地齐全。该队主要负责省内南部防汛任务,汛期由省防统一调度。同年,佳木斯、齐齐哈尔、哈尔滨、牡丹江4市和省防5个机动抢险队全部建岗完毕,可以随时投入急、难、险、重的抗洪抢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