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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北部引嫩工程

第一节 北部引嫩工程



  一、北引工程建设

  (一)渠首江道整治
  1986年后,位于嫩江中游拉哈镇的北引工程渠首段江道多次遭受嫩江洪水冲刷,造成江道东支控制工程上、下游锁坝沉陷破坏,江道西支控制工程跑流口扩大、砌石护岸脱落冲毁、右岸后移。由于东西支分流比变化造成河床改道,东支边滩下移,直接威胁渠首引水。
  1988年,省水利厅批准北引江道整治工程设计,由大庆石油管理局、大庆石化总厂和省水利厅3方集资,总投资1045.27万元,当年动工兴建。1991年,由于水流折冲造成嫩江江道主流右移,逐渐偏离引水口,对渠首引水构成严重威胁。1994年,建成黄林套子加固工程,并通过验收。该工程包括鱼嘴延长、黄林套子护岸、西支出口边滩疏浚和引渠清淤等。工程完工后,黄林套子下梢不再后退,江道演变得到控制,稳定了渠首引水。1998年,嫩江发生特大洪水,嫩江河床剧烈演变,无坝引水条件遭到破坏,严重影响渠首引水。省水利厅决定对北引江道进行整治。同年,完成护岸、护坡、东支锁坝、西支溢流坝、西支堵截坝、下弯道河床固脚加固和老人沟出口加固等水毁工程。1999年,省引嫩管理处委托中国水利科学研究院北京泥沙研究所完成了该江段动床河工模北型试验并通过省水利厅主持的验收。同年,松辽委正式批复渠首江道整治。2000~2002年,完成渠首江道整治工程,质量全部合格。2005年,渠首江道运行正常。


乌裕尔河交叉工程


  (二)乌裕尔河交叉工程改造
  乌裕尔河交叉工程包括泄水闸、泄洪闸各1座。主要用于排泄乌裕尔河劣质水,避免污水经平面交叉工程进入北引渠道,给大庆工业生产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带来危害。1989年,省水利厅提出把乌裕尔河交叉工程改为平面交叉与立体交叉相结合的方案并完成工程设计。1990年,省水利厅批复同意兴建该工程,由大庆市投资。到1992年,建成北引总干与乌裕尔河立体交叉,使引入的嫩江水与乌裕尔河水彻底分流,提高了大庆工业和居民生活用水的水质标准,为北引工程的管理及供水调度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由于原31孔泄洪闸与新建36孔泄洪闸之间新改道的渠道比北引干渠断面宽2~3倍,干渠水流流速突然变缓,泥沙大量沉积,严重时封死两侧泄洪闸闸门,汛前必须清淤才能泄洪,给工程管理及岁修养护带来一定的困难,成为工程建成后的遗留问题。另一个遗留问题是河水回漏与水质下降。新建36孔泄洪闸每扇闸门安装的是单侧止水,汛后闸门关闭北引渠道正常运行时,由于乌裕尔河水位高于渠道内水位,水位差造成乌裕尔河水通过闸门回漏,在引进的嫩江水中又混入了乌裕尔河水,使渠内的水质有所下降。2005年,两个遗留问题未得到解决。

  (三)乌北总干渠堤加固
  乌北总干0~11公里右堤临嫩江,1976年建成引水以来,由于该段嫩江无防洪大堤,右岸渠堤一直被当作嫩江堤防使用。由于堤身与基础由砂砾石组成,高水位时极易造成渗漏、滑坡、坍塌等险情。“98”大水后,渠堤出现多处险情。1999年,经省水利厅批准,乌北总干0~11公里右岸渠堤列入嫩江干流防洪工程整修计划,对渠堤进行加固。该工程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50万元,北引管理处匹配250万元。2000年,建设完成渠堤加固,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同年,省水利厅呈报松辽委批准,将该段堤防提高到50年一遇标准。2001年,乌北总干0~11公里堤坝整修工程竣工并通过省水利厅验收。2005年,该段工程运行正常。

  (四)红旗泡水库消险扩建
  红旗泡水库是大庆石油化工总厂(简称大庆石化总厂)工业和居民生活用水的唯一水源。1995年,大庆石化总厂扩大生产规模,乙烯日生产能力由35万吨扩增到48万吨,日需工业用水相应增加2.0万立方米。为满足大庆石化用水需要,经大庆石化总厂同意,省水利厅批准,对红旗泡水库进行消险扩建,列入大庆乙烯二期改扩建工程的水源工程项目。红旗泡水库消险增容设计并通过审查。1996年,红旗泡水库消险扩建工程建设总指挥部成立并开工建设。消险扩建的主要工程有红旗泡水库和萨尔图分干。水库库区部分为主坝、东(西)副坝及民堤土方工程,部分坝段护坡与护岸工程,主坝、东(西)副坝坝顶路面工程,进水闸与泄水闸整修改造工程等。萨尔图分干部分为渠堤土方填筑工程,5处弯道护砌工程,2处跌水改造工程和新建节制闸工程。2000年,工程全部建成,完成总工程量107.7万立方米,总耗资6300万元。其中省水利厅投资4300万元,大庆石化总厂投资2000万元。同年,红旗泡水库消险扩建工程通过了省水利厅、大庆石化公司(原大庆石化总厂)和省引嫩工程管理处的联合验收。工程建成后,原来存在的安全问题基本消除,日供水能力增加到32.0万立方米,满足了大庆乙烯二期工程和大庆石化工业生产及居民生活用水需要。2005年,该工程运行正常。

  二、北引工程管理运用

  (一)北引工程管理

  1.机构
  1986年,北引管理处隶属省水利厅,下设6个管理所分管28个管理站和1个水文站,实行处、所、站三级管理。1991年4月,省水利厅决定撤销省南部引嫩工程管理处(简称省南引管理处),将原南引管理处管辖的渠首、大庆、泰康和肇源4个管理所划归给北引管理处领导。北引管理处根据工程管理的需要,保留了渠首管理所,将大庆、泰康和肇源3个管理所划归当地市、县水利局领导,管理处只负责每年支付少量的管理费。新建了南引管理所,后更名为立志管理所。同年12月,省水利厅决定成立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处,将省北引管理处管辖的安达、肇源、肇东和大同4个闭流区工程管理所划归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处管理。1994年8月,经省编制委员会批准,省北引管理处更名为省引嫩工程管理处(简称省引嫩管理处)。1996年11月,经省政府批准,管理处管辖的南部引嫩工程移交给大庆市管理,1997年6月办理了交接。同时,主管南引工程的渠首管理所和立志管理所也划归大庆市管理。2005年,全处内设综合办公室、工程管理科、工程技术科等11个机构,下设讷河、富裕、依安、林甸、大庆和红旗泡水库管理所和工程、物业公司等8个直属单位,共有职工1031人。

  2.工程占地确权划界
  1986~1991年,工程占地没有确权划界。1992年,省引嫩管理处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水利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水利工程用地确权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着手工程用地确权、划界和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工作。为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水利工程用地确权办证工作的通知》和对工程用地确权、划界和土地使用证办理工作的要求,省引嫩管理处确定专人负责,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及维护管理权益的原则,于2001年完成了确权划界工作。全处工程用地总面积17.05万亩。其中,渠道工程占地8.3万亩、水库工程占地5.9万亩、管理用地0.23万亩、林地1.5万亩、宜林地0.29万亩。涉及沿途8市、县,办理土地使用证15本。2004年,301国道改扩建工程和大庆市经九街道路延伸工程征用工程保护地近300亩,由于已办理了全部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证,省引嫩管理处获得368万元的补偿费。同年,由省国土资源厅核发土地使用证。省引嫩管理处协调当地部门,解决了部分多年争议的土地权属问题并增加了800亩土地。2005年,该处占地确权划界工作全部完成,土地使用证面积达到17.1万亩。

  3.工程岁修
  1986~1988年,受自然因素及人为影响,北引工程出现明显破坏,左堤大量滑坡,弯道被冲刷,马道后退,部分渠段淤积,渠道变形,原设计窄深式断面逐渐变成宽浅式,建筑物基础部分裸露,压力涵淤积,排水不畅,浆砌石护坡裂缝。由于水费收入有限,维修费用不足,全处岁修总投资仅为931万元。大庆工业及沿途市、县农业用水量增加,引水量逐年加大,工程破坏速度加快。1989~1996年,该处工程岁修费有所增加,但波动较大。1998年,受嫩江、乌裕尔河、双阳河、通南沟坡水、西南排干坡水、明青坡水6股洪水的冲击,引嫩工程左右堤169处决口,通南沟交叉工程被冲毁,乌北总干渠被拦腰截断,影响北引工程供水。经紧急抢修,工程较快恢复正常运行。2002年,该处工程岁修经费增至1000万元以上,用于江道整治、红旗泡水库消险加固、乌北渠首段嫩江大堤加高培厚等较大整治工程的匹配资金。同年,全处投资300多万元进行的242公里渠堤道路砂石化、硬化建设完工。2003年,省引嫩管理处水费收入减少,加之尼尔基水利枢纽配套项目一黑龙江省引嫩扩建骨干工程准备上马,工程岁修投资相对减少。2005年,全处岁修费减至135.8万元,仅能保证供水正常运转。同年,红旗泡水库建成25公里环湖黑色路面,使水库安全性和管理便捷性全面提高。

1986~2005年省引嫩工程管理处岁修工程表 表5-1

年度

工程费支出(万元)

完成工程量(立方米)

土方

石方

混凝土方

1986

36.60

21597

2468

181

1987

369.10

59740

11010

1988

525.60

20325

2525

1989

2061.27

81677

101478

90523

1990

3270.31

91964

10601

6817

1991

450.70

49119

50

109

1992

451.80

314609

1695

217

1993

1316.29

30827

5712

779

1995

129.60

1996

260.70

750

3958

1997

1097.70

9508

854

1998

1081.00

128778

10204

3555

1999

1897.00

42398

9797

3260

2000

1312.60

44154

9897

362

2001

1398.00

25834

7050

569

2002

1098.00

2789

1690

15

2003

403.00

340

749

309

2004

1032.00

5000

6204

34

2005

135.83

5479




  (二)工程调度运用
  1986年,省引嫩管理处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高度集中水权,在保证工程安全的前提下,按年度调度方案进行引水、蓄水、供水。按效益和蓄水条件进行供水调度,首先确保大庆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尽力满足灌区和其他部门用水。工业供水由大庆和红旗泡两个水库常年供给。大庆水库日供水量为25万立方米,年均供水量为9125万立方米。红旗泡水库日供水量32万立方米,年均供水量为1.095亿立方米。农业供水主要满足富裕县、林甸县两个灌区灌溉用水。农业灌溉未实行按灌水定额供水,水源充足时完全满足需要。但因田间工程不配套,每亩损失水量达1200~1400立方米。这种调度运用方式延续到2000年。同年11月,省引嫩管理处委托省水文局建设引嫩工程供水自动监测控制系统。2001年初,该处要求各农业用水单位上报用水计划,将传统的灌溉方式改为定额计量供水,并签订供水合同。2002年,该地区发生春旱,两个灌区全年农业用水6160万立方米,比上年少用水1058万立方米,既满足了抗旱需要,又节约了用水。同年,省引嫩管理处与水利部南京水利水文自动化研究所签订并实施了“北部引嫩工程供水自动监测控制系统施工合同”。2005年,省引嫩管理处供水自动化监控系统完成1个主中心、6个分中心、18个遥测站和2处闸门自动控制的安装与调试,76个监测参数成功传输至主中心和各分中心的大屏幕和计算机上,为供水调度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北引工程引水和供水
  北引工程设计年引水量4.65亿立方米,其中工业和生活用水年供水1.46亿立方米,设计农业年供水0.88亿立方米。1986年实际引水量3.47亿立方米。1991年,北引工程实际引水量6.11亿立方米。其中城市工业生活供水量1.92亿立方米,农业灌溉供水量1.75亿立方米,为最大引水年。2005年,实际引水量2.47亿立方米。其中,大庆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1.45亿立方米、农业灌溉用水0.42亿立方米。

1986~2005年省引嫩工程引水和供水情况表 表5-2

单位:万立方米

年度

引水量

供水量

工业、城市生活

农业灌溉

连环湖、扎龙湿地
保护区供水

合计

红旗泡水库

1986

34700

8809

6541

10100

6200

1987

31370

12900

10600

15400

3500

1988

27200

14379

11255

11280

8200

1989

51200

19054

11227

12178

8500

1990

60473

22357

11655

17161

停 泄

1991

61120

19235

11780

17500

停 泄

1992

47700

18562

9940

18120

停 泄

1993

48830

21084

11920

8939

停 泄

1994

45220

19985

11140

14174

停 泄

1995

55445

23770

11353

14000

停 泄

1996

58303

24845

11824

19471

停 泄

1997

52268

27749

12367

10020

停 泄

1998

40484

25838

11564

7840

停 泄

1999

50231

28290

13902

11119

停 泄

2000

46412

26599

11070

8333

停 泄

2001

44625

32811

11635

7218

停 泄

2002

37173

26917

8617

6160

停 泄

2003

29900

20106

10183

881

停 泄

2004

34385

19717

6769

4411

大庆北二十里泡湿地1137

2005

24713

14545

5634

4212

停 泄

合计

881752

427552

210976

218517

 



  (四)北引工程水费征收
  1986年,北引供水每立方米水价为0.0126元,由于水价较低,年收水费只有182万元。1988年,供水水价调增至每立方米0.05元,年收入水费730万元。1993年,工业水价调增为每立方米0.18元、生活水价每立方米0.14元,年收水费达到2165.9万元。1997年,大庆石油工业水价调增至每立方米0.48元、生活水价每立方米0.30元,大庆石化工业水价调增为每立方米0.51元、生活水价每立方米0.32元,年收入水费6521万元。同年,引嫩供水农业水费按每亩20元收缴。2003年,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要求,省物价局、省水利厅确定省引嫩管理处为全省非农业供水工作改革推行两部制水价计价方式的试点单位。2005年11月,省物价局、省水利厅对省引嫩管理处非农业供水价格进行了改革与调整,引嫩供水价格为:大庆石化分公司基本水价每立方米0.27元、计量水价每立方米0.50元,用水量每日32万立方米,按实际用水量计量。大庆石油管理局基本水价每立方米0.19元、计量水价每立方米0.39元,基本水价供水量每日27万立方米,按实际用水量计量。大庆市水务局管辖的北湖、东湖、三永湖等生活生态供水基本水价每立方米0.20元,计量水价每立方米0.62元,基本水价供水量每日5万立方米,按实际用水量计量。

1997~2005年省引嫩工程水费收入情况表 表5-3

单位:万元

年度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水费收入

6521

6395

6725

7139

7101

6322

5486

5696

6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