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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三江平原综合治理工程

第三章 三江平原综合治理工程


  三江平原地处本省东北部,位于祖国的东北边疆,包括黑龙江、松花江与乌苏里江汇流的三角地带及倭肯河、穆棱河流域和兴凯湖平原,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和储备基地。区内有佳木斯、鹤岗、双鸭山、鸡西、七台河等5个省辖市及所属的富锦、桦川、桦南、集贤、宝清、依兰、汤原、勃利、萝北、绥滨、同江、抚远、饶河、友谊、鸡东和牡丹江市所属的穆棱、虎林、密山等18个县(市)及省农垦总局所属的宝泉岭、红兴隆、建三江和牡丹江4个农垦管理局所属的51个农场,此外本区还有8个林业局,1986年总面积10.8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23.9%。
  该地区水土资源丰富,农业发展潜力大。由于沼泽性河流众多,土地开阔平坦,土壤渗透性差,洪水宣泄不畅,导致涝渍灾害频繁发生,严重制约该地区经济的发展。从1986年开始,七虎林河、同抚大堤、倭肯河、桃山水库、七星河干流、黑鱼泡滞洪区、浓江鸭绿河、青龙莲花河、七星河的富锦支河、大力加湖、挠力河干流、穆棱河下游、嘟噜河等项治理工程,利用国家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大豆基地建设投资及贷款、农业开发投资和自筹部分资金陆续列项实施。
  1988年4月,省政府将牡丹江市和绥芬河、宁安、海林、林口4个县(市)及海林、宁安两个农场划入三江平原,该地区总面积扩大到14.47万平方公里。到2005年,三江平原水利工程建设发挥出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对该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全区耕地面积已达5264万亩,粮食年生产能力达120亿公斤。除涝面积达2684万亩,占易涝耕地面积3499万亩的76.7%。灌溉总面积达1990万亩,实灌面积1576万亩。其中水稻面积1484万亩。该区农民和农垦职工的生产、生活环境得到很大改善,群众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