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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水力发电

第二章 水力发电


  全省水能资源较为丰富,开发利用水力资源起步较早,但发展缓慢,开发利用程度较低。1983年开始的全国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推动了全省水电建设的发展,水电建设规模不断扩大。1986年后,陆续建成了包括全省最大的莲花水电站等17座水电站,增加装机容量72.35万千瓦。这些新建的水电站主要分布在牡丹江市和黑河地区。1997年,全省有5座水电站同时建设,是小水电建设的高峰期。为适应水电建设发展需要,全省水电电价进行了6次调整。2005年,调整为每千瓦时0.22元。同年,全省已建成各类水电站69座,总装机容量87.66万千瓦。其中省电力系统管辖的5万千瓦以上的镜泊湖、莲花水电站装机总容量为64.6万千瓦(详见《黑龙江省志·电力志》);全省5万千瓦以下的农村水电站67座,装机容量23.06万千瓦,年发电量5亿千瓦时。水电年售电收入1.5亿元,形成水电固定资产16.87亿元。在推进水电建设的同时,全省不断强化水电站管理,探索深化产权制度改革途径。2005年末,全省有12个农村水电站(厂)进行了水电站产权整体出售、电站委托经营和个人承包经营等形式的产权改革,寻求到一条解决水电开发建设资金短缺问题和强化水电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