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农村改水与饮水工程
第三章 农村改水与饮水工程
黑龙江省是国家北方地方病重病区,患者主要是长期饮用水质不良的地下水所致。为加快地方病防治速度,1975年,省水利部门从卫生防疫部门接手,主管全省农村防病改水工作。到1986年,全省农村建成改水与饮水机电井总数达到10423眼,引泉池工程56处,饮用水人口达到560.91万人。全省农村建成自来水工程4950处,受益人数381.99万人。2000年以前,全省改水与饮水工程建设经费主要是省级以下财政投资,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匹配。2000年,全省农村建成改水与饮水机电井总数达到12450眼,建成引泉池154处,大口井96处,饮用水人口达到838.92万人。全省农村建成自来水工程7297处,受益人数为540.14万人。
2001年起,全省农村改水与饮水工程建设纳入国家农村饮水解困投资计划,主要利用国债资金,投资力度大大增加,加快了改水与饮水工程建设速度,效果十分显著。2003年,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哈尔滨市水务局、大庆市水务局3个单位被水利部授予全国农村饮水解困工作先进集体。绥化市、齐齐哈尔市、哈尔滨市、大庆市及安达市水务局各有1名同志被授予先进个人。同年,省委书记宋法棠题词“解决饮水困难,造福人民群众”,省长张左己题词“加快发展水利事业,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
2005年,全国饮水安全工作会议把解决农村饮水困难问题提高到保障饮水安全的高度。同年,按水利部要求,省水利厅完成《黑龙江省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报告》。全省5年为饮水解困工程共投资11.55亿元,实现了省政府要求的目标,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投资达2.70亿元,建成改水与饮水机电井总数1.93万眼,建成引泉池160处、大口井122处,饮用水人口达到1048.01万人。全省农村建成自来水工程9748处,饮用水人数达到651.41万人,农村改水与饮水工程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病区349.41万人吃上了改良水,病区群众的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减少了医疗费支出。非病区严重缺水村屯369.78万人解决了吃水困难,农村群众用水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大大提高。农村自来水工程的建成结束了人挑、车拉水的历史,大量的劳动力得到了解放。同时,为无水源村屯提供了抗旱水源,促进了农业、畜牧业、庭院经济和各种作坊业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