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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俄(中苏)水文信息交流

第一节 中俄(中苏)水文信息交流


  中俄(苏)水文往来始于20世纪50年代。1967年,中苏关系恶化,两国水文往来中断。1985年,双方重新提出相互交换水文情报的要求,次年正式签署协议,中苏水文往来继续进行。1991年,苏联解体,中俄之间继续进行水情互报和资料交换。中俄(苏)水文专家代表团共举行了12次会晤。其中国家级会晤6次、地方级会晤6次。在地方级会晤中有两次是为交换黑龙江流域水文资料而举行的。

  一、中苏(中俄)水文信息交流

  (一)国家级水文信息交流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水文气象和自然环境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苏)专家代表团,就交换黑龙江(苏方称阿穆尔河)流域水文情报和预报问题,在北京举行了第1次会晤,与会专家商定并签署了议定书。主要内容有:双方确认了为解决黑龙江流域洪水及冰凌灾害而进行水文情报和预报交换的必要性;双方决定1986年6月1日至9月30日开始试行恢复水文情报的信息交换;双方确认了信息传输方式及电码格式。同意采用现有的国际水文气象电传传递水文情报信息,并使用国际水文气象电码格式发送水文情报电报;双方确认了水情交换的河流和测站及要交换的水情信息。1987年4月21~27日,中苏水文专家代表团在莫斯科举行第2次会晤。会晤中双方指出,在1986年内已按第1次会晤议定书中商定内容,完成了黑龙江及其支流水文情报和预报交换。双方商定,从1987年6月1日起,正式进行水文情报和预报交换。在上一年交换内容的基础上,又讨论了增加冰情交换问题。1988年5月13~20日,中苏水文专家代表团在中国北京举行第3次会晤。双方商定了相互交换情报的详细内容,包括所交换的河流和测站,以及要交换的水位、流量、冰情、雨量、洪峰水位预报和交换时间、预报起报标准等。双方还确认了交换冰情的测站,从当年10月1日起开始交换冰情。1989年5月31日至6月7日,中苏水文专家代表团在苏联哈巴罗夫斯克市举行第4次会晤。双方专家确认了交换黑龙江干流水位、流量情报和进行长期流量观测必要性,商定以月通报方式交换流量情报。1990年6月8~16日,中苏水文专家代表团在中国北京举行第5次会晤。签署的议定书内容:根据苏方建议,中方同意从1990年8月1日起,将穆棱河的密山桥站改换为绥芬河的东宁站(同时停止密山桥站的水情交换),交换项目不变。商讨了如何扩大黑龙江省水利厅和苏联远东水文气象局之间的地区性水文合作问题。1991年12月,苏联解体,俄罗斯继承了苏联的有关责任和义务。1992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国家水利部与俄罗斯联邦生态和自然资源部水文气象和环境监督委员会水文专家代表团在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举行第6次会晤。签署的议定书内容:总结前段水文情报、预报和年鉴的交换情况;确定了使用国际电传通道传递水文情报和预报。双方认为,鉴于黑龙江(俄方称为阿穆尔河)流域水文情报和预报的交换工作已走上正轨,会晤将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定期地轮流举行。

  (二)地方级水文信息交流
  1990年2月9~16日,省水利厅与苏联远东水文气象管理局水文专家代表团在哈尔滨举行第1次会晤。签订备忘录内容:双方同意将进一步调整和改变交换水位、流量、降雨量情报,以及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水位预报站点等意向性建议向各自的主管部门反映。同年,9月25日至10月4日,省水利厅与苏联远东水文气象管理局水文专家代表团在苏联哈巴罗夫斯克举行了第2次会晤。签订的备忘录内容:讨论交换水文年鉴的有关问题,商定了水文年鉴交换的具体时间、地点。1991年5月28~30日,省水利厅和苏联远东水文气象管理局水文专家代表团在黑河市举行第3次会晤。根据上次会晤约定,双方交换水文年鉴。同年,9月16~25日,省水利厅和苏联远东水文气象管理局水文专家代表团在哈尔滨市举行第4次会晤。双方在备忘录中指出,进一步发展省水利厅与苏联远东水文气象管理局区域水文合作是非常必要的,并认为每隔一年到对方举行一次会晤是适宜的。
  1992年6月15~19日,省水利厅与俄罗斯远东水文气象管理局水文专家代表团在俄罗斯布拉格维申斯克举行了第5次会晤。双方互相提供上次年鉴交换欠缺的水文资料。同年10月5~14日,省水利厅与俄罗斯远东水文气象管理局水文专家代表团在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举行了第6次会晤。会晤总结了正在交换的14处水情交换站的工作情况,以及已经开展的共同编制乌苏里江洪水预报方案的进展情况。双方就合作进行黑龙江干流及包括支流水文分析计算等问题的可能性交换了意见。

  二、水情互报与资料交换

  (一)水情互报
  1986年6月,中苏双方试验恢复水文情报交换,双方对等提供14处报汛站的水情信息。中方提供水位、降雨量信息的报汛站10处。包括坝后、扶余、同盟、齐齐哈尔、江桥、大赉、依兰、富锦、菜嘴子、密山桥。提供水位、流量、降雨量信息的报汛站4处。包括呼玛桥、吉林、哈尔滨、佳木斯。苏方提供水位、降雨量信息的报汛站10处。包括列索扎沃茨克、瓦古通、兹文耶沃、霍尔、波克罗夫卡、契尔尼亚沃、奥洛奇、库赫帖林卢格、诺尔斯克及切昆达报讯站。提供水位、流量、降雨量信息的报汛站4处。包括斯列坚斯克、扎列其耶亚斯洛博达、小沙赞卡及卡缅卡报讯站。同年,9月30日双方恢复水文情报交换的试验期结束。期间,双方对等地提供了14处报汛站每日8时的水情信息。从1987年6月1日起,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双方按上述各自的14处报汛站向对方提供每日8时的水文情报。1988~2005年,中苏(俄)水文情报交换内容增加了冰情信息。每年4月1日至终冰日、10月1日至封冻日期间,中苏(俄)各4处报汛站向对方拍报时提供水位、冰情信息。中方提供冰情信息的报汛站有坝后、呼玛桥、哈尔滨、佳木斯4站。苏(俄)方提供的报汛站有契尔尼亚沃、奥洛奇、斯列坚斯克及小沙赞卡4站。

  (二)加报与预报方案
  1987年,第二次中苏水文专家会晤议定书商定,在洪水期间,当预报的洪峰水位超过预警水位时,进行洪峰水位预报交换并进行加报。1988年、1989年、1990年进行了这个项目的交换,但双方执行的都不好。1991年,省水利厅与苏联远东水文气象管理局在第4次水文专家代表团的会晤中,双方同意共同编制乌苏里江洪水预报方案,并为此双方做了必要的准备工作。但此项合作直到2005年未完成。

  (三)水文资料交换
  1991年前,中苏双方未进行过水文资料交换。1991年5月,在第3次中苏地方级会晤中,苏方向中方提供了黑龙江流域水文资料218册。包括水文年鉴、国家水册、气候年鉴、气候手册、水面蒸发观测资料等。除气候手册外,其余部分均为1式2份。中方向苏方提供了165册黑龙江流域水文年鉴。其中1953年5册、1956年2册、1959年2册、1960年2册、1961年和1963共8册、1962年2册、1964~1987年共144册。1992年6月,在第5次中俄地方级会晤中,俄方向中方提供了12册1988~1990年黑龙江流域水文资料。中方向俄方提供了82册水文年鉴。其中1949年和1950年6册、1956年2册、1958年4册、1960年2册、1962年2册、1958~1963年18册、1964~1987年48册。1992~2005年中俄双方无水文资料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