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日科技合作与交流 一、三江平原农业综合试验站项目 该项目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经中日双方专家4年的共同合作,完成了《中国三江平原龙头桥典型区农业开发计划实施调查最终报告书》。1985年9月,省科委副主任吕振涛和日本“三江平原农业综合试验站”基本计划调查团团长菊池雅夫,分别代表中日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中日合作—三江平原农业综合试验站项目的会谈纪要”,并确定该项目从签字之日始实施,合作期为5年。国家科委委托省科委负责中国方面项目计划的全面组织领导工作。项目执行机构是三江平原农业综合试验站,省科委农业处派任站长,省农业科学院和省水科所各派任副站长1名。试验站下设低温冷害研究中心、分中心、三江水利研究室和宝清三江水利试验场。主要通过中日科技合作,对三江平原农业及水利等多专业、多学科进行研究。
1986年6月,日本派长期专家抵华,正式开始了合作研究工作。同年11月,中日双方代表在哈尔滨市签署了关于三江平原农业综合试验站项目研究的“暂定实施计划”,确定农业低温冷害5个方面的研究课题,共10个大项目。7个水利开发方面的研究课题,共16个大项目。水利开发包括:电子计算机技术、灌溉技术、排水技术、土质材料试验技术、寒湿地区施工方法、抗冻害技术措施6个方面的开发和展示圃建造管理课题。1988年10月,建成了43.7公顷的宝清县展示圃场,引进了中型电子计算机,改善了科研环境、搭建了开发研究平台。
由于合作项目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周期长以及日方派遣专家、仪器设备、施工时间推迟等因素,影响了研究进度。在1985年9月20日至1990年9月20日一期项目结束时,根据中日联合评价调查团的建议,签订了“中日技术合作后援项目的基本计划”协议。合作年限自1990年9月20日至1993年3月20日。低温冷害(农业)和水利开发研究课题各5项。1993年3月,为期7年半的中日科技合作项目全面结束。期间,中方投入各类设施建筑、研究经费等达1800万元,每年有130多人参加本项目工作。其中水利专家48人,向日本派遣研修生39人。日方投入器材、设施建设、试验研究等费用约10亿日元。日方累计派遣长期专家11人、短期专家43人。在低温冷害项目中,开展了生物技术、土壤改良、栽培措施、耐冷高产、新品种选育等方面研究。在水利开发项目中,开展了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灌溉排水、寒湿地施工、抗冻害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共完成12个方面、84项研究内容。合作项目通过省科技厅、省水利厅、省农业科学院等组织的验收。其中,有8项成果获省、地(厅)级科技进步奖,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科技论文60余篇,出版10余种专业刊物,举行86人次学术报告和研讨会。期间,省水利厅先后派出17名科技人员赴日本国进行为期3~9个月的研修与合作研究,派出14名科技人员出国参加6次国际学术会议。有近100名技术人员与日本长、短期专家一起工作,30人日语水平达到了能听、说、写的程度。该合作项目中日两国最终评价纪要中指出:“该项目的实施,大大地提高了省水科所的试验研究能力和技术水平,其成果为三江平原农业的进一步开展奠定了基础。”
1996年,省水利厅与日本国JICA进行第二次中日科技合作。1998~1999年,开始为期2年的“三江平原农业综合试验站续建完善项目”。其中水利方面仍由省水科所负责,开展以宝清三江水利试验场为中心的灌溉、排水试验研究及展示圃场的修复与建设工作。日方投资约3000万日元。期间,省水利厅共派出留日研修生19名。
二、与日本北海道技术交流 1986年,黑龙江省和北海道结为友好交流城市。1989年,根据“省、道国际土木技术人员交流协定”,省水利厅与北海道土木部进行了研修员交流项目。到2004年,进行了8次互访交流。其中省水利厅派出研修员12人次,北海道建设部派出研修员10人次。双方在防洪减灾、水土保持、河川整治、大坝工程建设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交流与研修考察,取得了可喜成果。2005年,因日本北海道建设部财政问题中止此项交流。
1989~2004年黑龙江省水利厅与日本北海道土木部省道土木技术交流情况表 表7-13
年度 | 类别 | 所在单位名称 | 职务 | 姓名 | 时间 | 1989 | 派遣 接受 | 省水科所 小樽土木现业所余市出张所 | 副主任 技 师 | 蒋 虎 山崎隆司(日) | 6月1日至7月31日 9月13日至11月11日 | 1990 | 派遣 接受 | 省水科所三江站 室兰土木现业所浦河出张所 | 助理工程师 主 任 | 吕纯波 丹保弘之(日) | 9月1日至10月31日 9月1日至10月31日 | 1991 | 派遣 接受 | 省水科所三江站 带广土木现业所鹿追出张所 | 助理工程师 主 任 | 于兰发 西田健一(日) | 6月15日至8月14日 8月1日至9月30日 | 1993 | 派遣 接受 | 省水科所三江室 网走土木现业所事业课 | 助理工程师 技 师 | 段立忠 菊谷宏(日) | 2月1日至3月3日 11月16日至12月15日 | 1997 | 派遣 接受 | 省水利厅科技外事处 省水利厅科技外事处 小樽土木现业所兰越出张所 旭川土木现业所事业第二课 | 处 长 副主任科员 主 任 主 任 | 赵树久 段立忠 松桥义信(日) 冈崎邦文(日) | 6月2日至7月1日 7月2~31日 | 1999 | 派遣 接受 | 省水科所 省水利厅科学研究所 札幌土木现业所长沼出张所 带广土木现业所事业第二课 | 所 长 副所长 主 任 主 任 | 曲祥民 彭旭明 三ツ和纪(日) 川村正利(日) | 8月18~31日 9月1~14日 | 2001 | 派遣 接受 | 省水利厅水利管理处 省防汛抗旱办公室 网走土木现业所远轻出张所 | 副处长 科 长 主 任 | 平 达 张吉国 定冢聡(日) | 7月22日至8月4日 7月9~22日 | 2003 | 派遣 接受 | 省水利厅科技外事处 省水利厅科技外事处 | 处 长 主任科员 | 顾立明 段立忠 | 11月5~16日 | 2004 | 派遣 接受 | 北海道建设部室兰土木现业所 | 主 任 | 笹谷宏树(日) | 7月28日至8月8日 |
|
三、龙头桥水库利用部分日元贷款建设项目 20世纪80年代初,为解决三江平原春旱秋涝等问题,应中国政府邀请,日本国政府派专家共同对三江平原进行调查,中日专家共同完成了《中国三江平原龙头桥典型区农业开发计划实施调查最终报告书》,即在宝清县挠力河上游建设一座大Ⅱ型龙头桥水库为主的治理方案。
1992年10月,国家计委批复龙头桥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1993~1995年,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连续3次派专家到三江平原进行补充调查,向中方提交了水库建设的补充调查结果。1996年12月,中日两国政府签署贷款协议,安排龙头桥水库贷款30亿日元(折合人民币2.6亿元),贷款还贷期30年,含宽限期10年,年利率2.30%。国家外经贸部指定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技公司)作为利用日元贷款的招标采购代理窗口。根据与日本海外协力基金(后改为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事前谈判协定,龙头桥水库所贷的30亿日元全部以购物的形式兑现。1996年第22次省长办公会议纪要确定:贷款偿还由省政府统贷统还。其中省计委、财政各承担45%,其余10%由受益单位承担。从1996年12月起分年度偿还贷款,30年还清。1997年9月,与中国进出口银行首先完成转贷手续。同年9月,水利部批复了龙头桥水库工程初步设计。1998年3月,国家计委下达了龙头桥水库工程开工计划。并将龙头桥水库工程列入第4批日元贷款项目,规定在3年用完贷款。省政府成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省龙头桥水库建设管理局。龙头桥水库工程项目贷款采购采取招投标方式,有日本丸红株式会社、丰田通商株式会社、美国卡特比勒公司和中国黑龙江省机械进出口公司等18家货物采购供应商中标。参加该水库工程施工的有省水利四处、三处、二处、一处4家承包。同年4月,水库主体工程开工。1998~2000年,省龙头桥水库建设管理局(简称省龙头桥水库建管局)共进行3次国际招标采购,签订32份合同。其中:国际招标(ICB)合同20份,直接采购(IS)合同9份,直接签约(DC)合同1份。合同总金额29.99亿日元,完成贷款总额的99.9%。采购的设备以抵顶工程款的方式交给参建的施工单位使用。每次采购汇率不同,最后采购物资设备总计合人民币2.06亿元。2002年8月主体工程建设完工,同年投入使用验收。并在农业灌溉、防洪及发电、养鱼等方面获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日本国际协力银行对水库建设进行了严格跟踪,对所有采购设备、材料的评标结果、合同进行审查。每笔合同资金支付需要审批并要求项目单位每半年报告一次工程建设全面情况报告。委托中国国际咨询公司进行中间评估。2005年,龙头桥水库工程全部竣工并发挥效益,待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