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水利经济管理
第三章 水利经济管理
1986年,全省筹集和投入水利资金为2.4亿元,经费筹集和投入机制、计划安排、管理使用及审计监督,均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及省审计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协调进行。之后,全省水利建设逐步扩大了投资渠道,加强了水利基本建设经费、水利事业费、水利专项资金等资金及水利国有资产的管理,调整和提高了全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扩大了全省水利综合经营门路并进行了相应体制改革。同时,调整了全省水利系统审计机制,强化了审计监督。2005年,全省水利资金筹集和投入达到23.6亿元人民币,水利建设步伐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