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水利计划管理

第一节 水利计划管理


  一、水利基本建设资金计划管理

  (一)中央投资计划管理
  1986年,全省水利基本建设资金678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860万元,重点用于三江平原防洪除涝、水库、灌区、水电站、界河护岸等工程建设项目。该年度投资计划编制的依据是《黑龙江省三江平原综合治理规划》等水利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计划编制采取自上而下布置,自下而上编报,由项目建设单位编制并上报省水利厅。省水利厅平衡汇总后上报松辽委,松辽委审核后报水利部。水利部审定后依次下达到松辽委、省水利厅、项目建设单位,最后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同年,省水利厅出台了《黑龙江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包干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将投资计划按中央批复的概算投资控制,下达到项目建设单位,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包干使用,超支不补,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该细则在全省实施后,控制了工程概算,节约了建设资金,完成了建设任务。
  1994年,全省水利基本建设投资6602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643万元,重点用于三江平原防洪除涝、松花江嫩江干流堤防、水库建设、水库除险、水电站及城镇供水、界河护岸等工程建设项目。同年,水利部出台了《水利基建投资体制改革实施办法》,松辽委出台了《松辽流域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全省按照两个办法要求,对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上报、下达和监督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了监督检查。计划的监督检查主要对投资包干的情况是否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各地基本建设工程进展顺利,按要求完成年度投资计划,没有擅自更改设计、调整计划的现象。
  “98”大水,松嫩沿江两岸损失惨重。全省利用大量国债资金,进行水利工程建设。投资计划安排重点是松花江、嫩江干流堤防工程和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牡丹江5个重点城市防洪工程,三江平原防洪除涝及国土防护工程。当年,全省水利基本建设总投资16229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0320万元,占61.8%。全省水利基本建设计划编制的依据是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全省水利发展“十五”计划、国家计委印发的“十五”水利发展重点专项规划、国务院批准的嫩江松花江近期防洪工程建设若干意见。在工程建设管理上执行水利部《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工程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完备前期工作。资金计划要严格按项目管理,专款专用。省水利厅按照该办法要求,安排各地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组织实施。由于当年投资额度大,且年末下达,致使当年计划结转次年实施。
  1999年,全省水利基本建设投资224059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15134万元,占51.4%。重点用于三江平原防洪除涝、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库、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节水灌溉示范、农村饮水解困、水土保持、松嫩干堤防、城市防洪、中小河流堤防、界河国土防护、黑龙江堤防及水电站等工程建设项目。当年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即在加大防洪工程投资力度的同时,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农村饮水解困、水土保持等过去由水利事业费安排的项目归入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范畴。
  2000年,全省水利基本建设投资14634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80431万元,占54.9%。重点用于三江平原防洪除涝、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库、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农村饮水解困、水土保持、松嫩干堤防、城市防洪、中小河流堤防、界河国土防护、黑龙江堤防及水电站等工程建设项目。同年,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按照文件规定,全省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做到按照国家批准的建设方案和投资规模编制年度计划,严格控制工程概算。地方项目年度计划由省计委和省水利厅联合报送国家计委、水利部。地方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不予审批,不安排中央资金。设计变更、子项目调整、建设标准调整、概算预算调整等,按程序报原审批单位审批。全省当年的计划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规划执行。在计划检查过程中,中央投资的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除有些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没有足额到位外,没有违规违纪现象。
  2005年,全省水利基本建设投资12232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1804万元,占34.2%。重点用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库、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松干亚行贷款项目、城市防洪、界河国土防护及水电站等工程建设项目。当年,国家发改委与水利部联合下发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按此文件规定,省水利厅对全省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稽查、审计,对配套资金不按承诺文件到位的地方,酌情调整使用中央补助投资额度。中央补助投资全部用于大坝稳定、基础防渗、泄洪安全等主体工程建设,且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当年,全省水利基本建设在计划管理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检查中未发现违规现象。

  (二)地方投资计划管理

  1.省预算内
  1986年,全省水利基本建设省预算内投资2160万元,占基建总投资的32%。重点用于水库、灌区及全省水利系统房建等。该年度投资计划编制采取自上而下布置,自下而上编报,由县(市)计划主管部门编制上报市(地)计划主管部门,市(地)计划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后上报省计经委。省计经委根据有关规划、文件要求及资金的可能性,审查平衡后依次下达到县(市)计划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对音河水库、桃山水库、青年灌区、南部引嫩灌区等工程实行概算包干。各建设单位能按照计划管理要求,加强计划管理,特别是实行概算包干后,控制了工程概算,降低了工程成本。各级计划主管部门、水利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进行了计划监督检查。1994年,全省水利基本建设省预算内投资2169万元,占水利基建总投资的3.28%。重点用于八楞山水库、双阳河水库及全省水利系统房建等工程项目。计划管理由各级计划主管部门、水利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各单位按照要求加强计划管理,检查中未发现违纪现象。
  1998年,全省水利基本建设省预算内投资4376万元,占水利基建总投资的2.7%。重点用于龙头桥、八楞山、双阳河等水库工程和灌溉工程及全省水利系统房建等。2000年,全省水利基本建设省预算内投资7876万元,占水利基建总投资的5.4%。重点用于龙头桥、山口、红兴等水库,中小河流治理,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和续建配套,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及中央补助项目的配套,全省水利系统房建等。2005年,全省水利基本建设省预算内投资5643万元,占水利基建总投资的4.60%。重点用于白杨木、西山、富地营子、红兴等水库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工程,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农村人畜饮水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农村电气化县等中央补助项目的配套及省水利厅系统房建等。计划安排上重点用于中央补助项目,计划管理执行中央和省里的有关规定,由各级计划主管部门、水利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计划检查中未发现违纪现象。

  2.地方自筹
  1986年,全省水利基本建设地方自筹资金2768万元,重点用于桃山水库、三江平原防洪除涝、小水电等工程。地方自筹资金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或计划下达的要求筹集。计划管理同省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一样,检查中没有发现违纪现象。1994年,全省水利基本建设地方自筹59208万元。其中国内贷款14669万元,省级自筹1723万元,市(地)县(市)自筹16051万元及企事业自筹26765万元,重点用于三江平原防洪除涝工程,八楞山、双阳河、永发、西泉眼等水库工程,象山、宝山、团结等电站工程,松花江、嫩江干流堤防工程,中部引工程,鸡西哈达河水库、海伦、宝清等供水工程及全省水利系统房建等。1998年,全省水利基本建设地方自筹57596万元。其中国内贷款9500万元,省级自筹1200万元,地市县自筹39332万元,企事业自筹805万元,利用外资6759万元。重点用于山口、龙头桥、闹龙河等水库,乌宋岗(一)、团结等水电站工程,松花江、嫩江、黑龙江及重点城市防洪工程,国境界河国土防护工程等。
  2000年,全省水利基本建设地方自筹58036万元。其中国内贷款6478万元,省级自筹3200万元,市(地)县(市)自筹36025万元,企事业自筹5319万元及利用外资7014万元。重点用于龙头桥、红兴、富地营子、乌宋岗等水库工程,松花江、嫩江、黑龙江及重点城市防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农村人畜饮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国境界河国土防护等工程。2005年,全省水利基本建设地方自筹74877万元。其中国内贷款31585万元,省级自筹2000万元,市(地)县(市)自筹39878万元及企事业自筹1414万元。重点用于磨盘山、寒葱沟、白杨木、西山等水库工程,松花江、嫩江亚行贷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节水灌溉示范项目、水土保持、农村人畜饮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国境界河国土防护等工程。计划管理同省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一样,计划检查中未发现违纪现象。

1986~2005年黑龙江省水利基本建设投资组成情况表 表8-8

单位:万元

年度

合计

中央
投资

地方投资

重点项目

小计

省预算
内投资

地方自筹

1986

6788

1860

4928

2160

2768

三江平原防洪除涝、水库、灌区、水电站、界河护岸等

1987

11902

6198

5704

2316

3388

三江平原防洪除涝、哈尔滨市城防、水库、灌区、水电站、界河护岸等

1988

9209

4470

4739

2541

2198

三江平原防洪除涝、哈尔滨市城防、齐齐哈尔城防、水库、灌区、水电站、界河护岸等

1989

12522

4994

7528

2520

5008

三江平原防洪除涝、哈尔滨市城防、水库、灌区、水电站、界河护岸等

1990

16617

5764

10852

2541

8311

三江平原防洪除涝、松干堤防、水库、灌区、水电站、界河护岸等

1991

20283

7934

12349

2341

10008

三江平原防洪除涝、松干堤防、水库、灌区、水电站、界河护岸等

1992

29385

6530

22855

2115

20740

三江平原防洪除涝、松嫩干堤防、水库、灌区、水电站及城镇供水、界河护岸等

1993

33153

5309

27844

2108

25736

三江平原防洪除涝、松嫩干堤防、水库、水电站及城镇供水、界河护岸等

1994

66020

4643

61377

2169

59208

三江平原防洪除涝、松嫩干堤防、水库、水库除险、水电站及城镇供水、界河护岸等

1995

54262

3665

50597

1483

49114

三江平原防洪除涝、松嫩干堤防、水库、水库除险、水电站及城镇供水、界河护岸等

1996

36003

6770

29233

2937

26296

三江平原防洪除涝、松嫩干堤防、水库、水电站及城镇供水等

1997

53570

12637

40933

3937

36996

三江平原防洪除涝、松嫩干堤防、水库、水电站等

1998

162292

100320

61972

4376

57596

三江平原防洪除涝、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库、大型灌区、松嫩干堤防、城市防洪、界河护岸、黑龙江堤防及水电站等

1999

224059

115134

108925

6406

102519

三江平原防洪除涝、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库、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农村饮水解困、水土保持、松嫩干堤防、城市防洪、中小河流堤防、界河护岸、黑龙江堤防及水电站等

2000

146343

80431

65912

7876

58036

三江平原防洪除涝、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库、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农村饮水解困、水土保持、松嫩干堤防、城市防洪、中小河流堤防、界河护岸、黑龙江堤防及水电站等

2001

167478

98195

69283

4624

64659

三江平原防洪除涝、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库、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农村饮水解困、水土保持、松嫩干堤防、城市防洪、界河护岸及水电站等

2002

226097

104906

121191

5392

115799

三江平原防洪除涝、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库、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农村饮水解困、水土保持、松嫩干堤防、城市防洪、界河护岸及水电站等

2003

174809

68761

106048

4480

101568

三江平原防洪除涝、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库、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农村饮水解困、水土保持、松嫩干堤防、城市防洪、界河护岸及水电站等

2004

154967

50228

104739

4246

100493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库、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农村饮水解困与安全、水土保持、松干亚行贷款项目、城市防洪、界河护岸及水电站等

2005

122324

41804

80520

5643

74877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库、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松干亚行贷款项目、城市防洪、界河护岸及水电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