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黑龙江省水利厅承担了《黑龙江省志·水利志(1986~2005)》续志编纂任务,从2003年7月开始启动,历经13年时间,顺利完成了全部志书编纂工作。
本续志编修工作是在省水利厅直接领导和省地方志办公室具体部署指导下进行的。修志伊始,为了确保本续志编纂工作顺利进行,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省水利厅党组成立了以时任厅长肖友为主任、副厅长胥信平为副主任及党组成员为委员的《黑龙江省志·水利志(1986~2000)》续志编纂委员会。厅办公室兼水利志办公室,并任命赵书春、焦立学分别兼正、副主任。下设水利志编辑部,聘用退休干部叶承华、刘运河分别为正、副主编,并从厅直属单位抽调在职干部李刚共同负责本续志编辑工作。根据省水利厅要求,29个厅属承编单位都成立了由一把手负责的志稿编写小组,负责搜集资料和撰写初稿。全厅参与续志编纂人员达69人。
根据省政府下发的《黑龙江省续志工作规划》《关于全面开展全省第二届三级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第二届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黑龙江省志编纂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省水利厅制订了《黑龙江省志·水利志(1986~2000)实施工作方案》,明确了编纂任务、总体设计、编纂原则和具体规定,以及相关组织领导等。在方案中,根据实际情况,把编修篇目任务分解到各承编单位。厅长肖友与各承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水利志稿编写责任状。
为了使编纂人员系统掌握修志基本知识,及时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编纂水平和编纂质量,省水利厅分别于2004、2005、2008、2010年举办了4期编写人员培训班,省水利厅主管副厅长胥信平都到场并部署工作。同时,还特聘请省地方志办公室相关领导和专家,结合水利行业实际进行授课和答疑。期间,省水利厅还派员参加水利部和省地方志办公室组织的主编及编辑人员培训班,以及省直有关单位评稿活动。
2004年4月,根据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第二轮志书断限时间调整的要求,省水利厅及时将水利志断限从1986~2000年调整为1986~2005年,并要求各承编单位志稿编写断限定位为1986~2005年。由于承编单位撰稿人员新手较多、对志书撰写体例生疏,2006年基本完成初稿的仅有20%,大部分承编单位初稿编修迟缓。因此,为加快本志书编纂进度和提高质量,省水利厅成立了水利志稿评审专家组,由厅时任总工程师赵伟民任组长,焦立学、叶承华为副组长,成员有赵树春、刘运河、胡本荣、陈相志、赵庆骏、于风文、孙庆伯、李兴勇、李刚。该志稿评审专家组对各承编单位完成的志稿分期分批进行多次评审。
2007年,省水利厅对水利志编辑部人员进行调整,加强编辑力量,叶承华仍为主编并任命孙庆伯、胡本荣为副主编,李兴勇为编辑。2008年,厅水利志编辑部加快了审稿工作速度,并与各承编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编写动态。通过审查、评稿等活动,指导修志工作顺利进行。采取“承编单位交稿—编辑部审查—专家评稿—返回修改—再交稿审查”的工作模式,一般志稿反复三五遍,多者达七八遍,直至符合志书编纂要求。期间,根据资料掌握情况和编辑水平不断提高,按照修志体例要求对本志书篇目进行过五次调整修改。2010年初,因省水利厅中层领导调整,赵树春、焦立学不再担任厅水利志办公室正副主任,改由厅办公室新任主任杨军担任水利志办公室主任,厅办公室副主任李季任水利志办公室副主任,分管水利志工作。期间,除少数承编单位志稿尚在后期修改外,绝大部分志稿基本达到志书编写要求,厅编辑部开始志书统编工作,按照志书编写规范对内容、文字、标点、图表、照片逐篇、逐章、逐节、逐目进行反复修改和推敲,同时对全志书篇目进行最后确认。2011年末,《黑龙江省志·水利志(1986~2005)》续志统编工作基本完成,并将志稿印发给承编单位征求意见。2012年,按照全省地方志第八次工作会议的要求,水利志编辑部对志稿进一步精心审查和修改。再次将全部志稿印发给厅领导和承编单位审核修改。2013年,水利志编辑部根据厅领导和承编单位的反馈意见进行再次修改统编,送厅水利志编纂委员会审查后报省地方志办公室评议。2014年,省水利厅水利志编纂委员会由厅长陆兵任主任,副厅长胥信平为副主任,委员王铁、高敏、马庆国、王滨起、侯百君、徐春太、赵树春。厅水利志办公室主任杨军,副主任冯井泉。根据志书编修要求,筛选重要照片和图表,配合文字需要,做到了图文并茂。
本志书编修是在各承编单位和编辑部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编的在职业务骨干,在完成现职主业同时,挤时间查阅大量资料并克服志书体例编写生疏等困难,边学边干,不厌其烦地反复修改,完成了合乎要求的书稿。参编的退休老专家、老领导,凭借他们在全省水利建设变革过程中的实践和学识,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断限内水利建设的沿革和变化。期间,退休高级工程师杨树栋和高级会计师胡维新两位老专家,编写志稿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在完成初稿之后不幸因病辞世,为水利事业耗尽了毕生精力,其精神将名留水利志史。
在志书编纂期间,全厅12个承编单位被省水利厅评为2006年志书编写先进集体,37位编写人员荣获先进个人光荣称号。水利志编辑部工作成果得到了省地方志办公室和省水利厅的表彰,2004、2006、2008、2012年4次被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授予“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2015年9月,黑龙江省地方志书终审委员会对省水利厅上报的送审稿进行终审,省地方志书终审专家梁滨久、李春华、刘树波代表省地方志书终审委员会对志稿进行了终审点评。会议认为水利志送审稿符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中质量要求,符合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省志编纂和审查验收的有关规定。同意省水利厅按照省志书终审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报请省志总编室印刷出版。为此,省水利志编辑部按终审意见又进行认真细致地修改,经省水利厅领导审定报送省地方志办公室。
本志书编写得到了省水利厅领导和各处室及直属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省地方志办公室指导处的具体指导,在此,对所有为本志书编纂工作做出贡献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编者
二〇一六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