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编辑说明

编辑说明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编纂,力求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断限内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为黑龙江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的积极贡献。
  二、本志为黑龙江省第二轮修志规划中《黑龙江省志》分志。
  三、本志记述范围为黑龙江省行政区划之内。上限为1986年,下限至2005年。为保持事物连续性和完整性,个别事物发端追溯至1978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时期。
  四、本志综合运用述、记、志、图(照)、表等体裁,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分9篇、19章、62节,约63万字。图(照)片119幅,表格41个。
  五、为表述方便,志书中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一般简称省人民检察院。
  六、本志采用数据,出自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统计年鉴》、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有关报告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