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机构 队伍
第一篇 机构 队伍
1986~2005年,黑龙江省、市、县三级均设有人民检察机构。到2005年末,黑龙江全省共有三级人民检察院198个。其中,省人民检察院1个,分市人民检察院16个,基层人民检察院181个。分市人民检察院中,行政院10个,政企合一院3个(大庆、伊春、大兴安岭),企业院3个(农垦、林区、铁路)。基层人民检察院中,行政院112个,政企合一院26个,企业院43个。
至2005年末,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有检察编制9262人。其中,中央下达的政法专项编制6453人;黑龙江省下达的政企合一编制1070人,企业编制1688人,行政编制51人。